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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难点、重点问题逐一浮现。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前行,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知难而进、攻坚克难,注重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加强统筹兼顾,拿出更多勇气和胆识、更大决心和智慧,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司法人员推进改革的积极性,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看待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同样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丰富含义,并与司法体制改革实践有机结合,带着全局视野和使命感投身于司法体制改革大潮。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增强改革的定力,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改革。任何一项改革都会有争议、有抉择,司法体制改革同样也不例外。对于那些已经被证明是正确的、符合党情国情世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要排除万难、步伐坚定、有条不紊地走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同样要具备强大的信心和信念。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克服畏难情绪,不怕触及深层次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难免会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利益,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阻力。但往往到这个时候,改革曙光也已经浮现。如果下定决心去啃硬骨头、打硬仗,必将能迎来改革关键契机甚至是历史机遇,从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大步朝前走。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以一种时不待我的紧迫感,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但对于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来说,则需要与时间赛跑。司法体制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兢兢业业、竭尽所能,力争在最短时期内取得司法体制改革最大成果。
奋斗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通过司法体制改革,能够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更加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大幕已经开启,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取得更新、更多、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