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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对全市40个一级预算部门2013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开展审计,“三公”经费基本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重点工程审计中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没有公开招标,12个区县131个项目没有办理基本建设手续。更为严重的是,部分项目资金被违规使用。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将1.8亿元廉租房保障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将1.8亿元公租房建设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月24日《新京报》)。
3.6亿元专门针对低收入家庭和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如何变成个别部门可支配的小金库,甚至用来“钱生钱”?这不仅是追究个别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问题,还暴露了民生领域资金存在的严重监管漏洞和一些地方政府服务民生意识的淡薄。
在房价一路走高的城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事关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关乎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民生工程。对北京来说,尤其如此。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廉租住房保障投入。2008年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是按照“统筹安排、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的专项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是一个重要来源。而2010年、2013年相继发生了“提取不足、私自截留、套取挪用”等丑闻,这或与地方发展严重依赖土地财政和过度重视GDP政绩观密不可分。
公租房的建设,同样如此。相比廉租房,公租房的筹资难度更大。2011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租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通知》。按照公租房投资主体,公租房项目资本金分别由企业和政府解决。筹措资金如此不易,北京却有上亿资金未被及时投入使用,反被一些部门挪用理财,可见公租房项目的执行没有受到一些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违规挪用公共资金,毫无疑问,要承担法律责任。届时,理财中赚了怎么分的、赔了窟窿怎么补,都要向公众交代清楚。
北京查出了问题,其他地方不妨也尽快自查自纠。确保廉租房和公租房如期建设、分配,是高房价时代最大的民心工程,落实保障房建设的国家政策,要始终牢记姓“公”。要防止项目资金成为地方利益权衡的牺牲品,不仅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更重要的是,在地方政府工作布局中须全面形成重视服务民生、确保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