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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舆论场上频爆粗口:围绕“什么样的人能担任高校新闻学院院长”,两位知名意见领袖在网上开骂,径指对方为“混混”,引来众人围观;围绕“转基因食品该不该吃”,某知名科普作家与央视前主持人持续对骂多时,近日又从微博转战法庭,互指对方侮辱诽谤、侵害名誉;因为对足球话题有不同见解,两名大V一番对骂之后竟相约到济南“一决高下”,引起警方介入……从出言不逊到揎臂捋袖,这样的公共辩论方式与结果,着实令人大跌眼镜。
在今天这样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公共话语与私人话语之间的界限越发模糊。对公众人物来说,哪怕随口一句个人吐槽、感言,也处于众人的围观之下,很容易发酵成“事件”。公众人物说什么、怎样说,不仅影响着公众对问题的认知,同时也在示范着一种公共话语的态度和方式。对于一场话题严肃的公共辩论,就更是如此。
商品市场上,货物有优有劣;而在观念市场上,公共辩论也有优劣之分。优质的公共辩论,遵循辩论规则、讲究辩论风度,常能收到“理越辩越明”之效,深化公众乃至自身对问题的理解;劣质的公共辩论,既不讲求规则,也不顾及风度,当然也就无法达到辨是非、求真理的目的,一场意气之争甚至人身攻击之后,真正的问题连同辩论者的公众形象徒然碎了一地。这样的劣质公共辩论,也只能结出伤风气、乱人心、混是非的坏果实。
“辩论之道,在自启,在明理,在止于至善。”公共辩论是一场循规说理的公开课,也是说理者个人素质、教养的一面镜子。无论是发出批评还是回应批评,皆需保持应有的风度和教养,做一个优雅的说理者。这里说的“优雅”,大体有三个层面的要求:首先是“态度的优雅”,即做到有礼貌、不说脏话,态度谦和;其次是“内容的优雅”,须言之有物、言之有据,温和而理性地摆事实、讲道理;再次是“说辞的优雅”,讲求说话的技巧,注意表达的分寸。此三者只要具备其一,诸多市井对骂式的粗鄙之辩就会少去很多。
中国自古就有“君子之辩”的说法。荀子有言:“吐而不夺,利而不流,贵公正而贱鄙争,是士君子之辩说也。”这里讲的“君子之辩”,就是要出以公心、表现儒雅,鄙弃庸俗粗野的争论,即便“君子绝交”也“不出恶声”。揆之当今新媒体环境下诸多粗鄙之辩甚至口水之战,愈发教人珍重君子之辩的传统,倍感接续传统、文明论辩的迫切。
上世纪初,孙中山先生有感于国人不会开会的现状,亲自翻译了著名的《罗伯特议事规则》,示范国人如何按规则开会、高效率开会。公共辩论如同开会,也是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学习和引导。去粗鄙而求优雅、辨事理而不争意气,亟需辩论者与社会公众一起学习、总结和提高,共同构建一个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理性、有序、文明的公共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