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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因涉嫌赌博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其一系列行为对社会道德造成的冲击,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面对郭美美式的“假丑恶”现象,不能听之任之、养痈为患。国家、社会、媒体和网民均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让“丑闻成为丑闻制造者的通行证”。
郭美美真的只是个干傻事的无知女孩吗?虽然郭美美称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和虚荣心,干了不该干的事,但是,当2011年炫富事件刚发生时,如果真是一个无知少女不经意间犯了错,她理应及时向社会公众、被其牵连的单位说明事实真相,表示诚恳道歉,使事态平息。
然而,事实上,事发后,郭美美及其背后商业推手非但没有收手,反而更加招摇,变本加厉进行炒作,演出了一连串的闹剧。从其行为来看,明显具有主观恶意,就是想通过炒作吸引眼球。为达到这个功利目的,甚至不惜摧毁慈善机构的多年信誉。
近年来,运用类似郭美美丑态百出的招式吸引眼球的大有人在,炫富、不雅等词汇充斥网络,甚至起到“示范效应”。一些网民以猎奇心态竞相追捧,一些媒体则为了提高收视率、点击率也将这些人请为嘉宾,推波助澜,使丑剧、闹剧发酵、蔓延。
这些所谓“网络红人”的行为,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严重损害了社会风气,将年轻人引向“有名有利就是成功”“炫耀就是人生价值所在”的歧途。
“郭美美现象”对社会提出了新课题:即针对“假丑恶”的综合治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
一方面,在其发生、发酵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和权威人士理直气壮地站出来正本清源,及时引领公众明辨是非黑白,纠正被其误导的价值观,守护住社会道德的底线。
另一方面,媒体和网民也应当压缩“假丑恶”的生存和传播空间,不为其提供发财的机会,也不为其声名的传播打开方便之门。全社会都有责任将郭美美等拦阻在发展的初始阶段,禁止其大行其道,用“正能量”反制“假丑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