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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预示着数十年来“农业”与“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也意味着城市大门逐步向农村人口敞开。但近期,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报告》的结果显示,尽管有93.7%的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真正愿意落户城市的却只有10.7%(8月17日《工人日报》)。
这个调查结果,尽管只是四川一地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此次户籍改革正面临的阻力,仔细分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近3亿农民的顾虑,找到化解办法,对改革的推进应是十分必要。
取消二元户籍体制,让农民“跳出农门”,这在上个世纪,曾让几代人望眼欲穿。如今真取消了,反而不招人“待见”。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担心失去土地,二是担心福利待遇倒退。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地至少饿不着;况且,目前农村已有一些福利待遇,比如国家实行的信合医疗保险,“每年只交8块钱,政府补贴50元,生病住院能有七成报销,而且是马上就能拿到现钱”。解决了吃饭和看病的问题,农村人口生活就有了基本着落。而一旦落户城里,万一土地和实实在在的补贴没了,没技术没稳定工作的转型人,没有了其他退路,不安全感让他们只可以考虑进城务工,但止于户口转移。
要说明的是,在目前政策下,落户城市并不意味着失去土地。根据《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问题是,会不会有农民在城市落户了,买了商品房,孩子也进城上了学,但老家的地还在,即使自己不耕种,也拿着农业补贴呢?如果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那一些城里人可能会不平衡。而贸然取消目前农村已享有的福利待遇,似乎也不太现实。因此,在落户自愿的前提下,如何确保基本生存条件和均等的福利政策,应是下一步推进改革落实的重要问题。
如果仅仅给予了差别不大的落户待遇,那仍不能保证富于土地情结的农民“动心”。《意见》强调户籍制度改革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步,2020年之前让1亿左右农民切实过上体面有质量的市民生活,并不简单。城镇化归根到底是每个农民个体的市民化。因此,在户籍改革推进的过程中,要推行符合农民利益、补缺农民市民化程度不足的制度,比如农民进城后的职业化培训,为进城后成功就业创造技术和机会条件一类的保障制度,方能让农民落户积极性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