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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两年时间里,王岐山主政的中央纪委用行动刷新公众对纪委的刻板印象,一个‘超强’纪委形象呼之欲出。”这是反腐报道援引人民日报客户端的评语。
这条名为《巡视制度成反腐新亮点,助力查处更多巨贪》新闻,还采访两位专家:竹立家教授认为“巡视制已成反腐基本制度,对权力纯洁性和对腐败的遏制,会起到越来越大作用。随着对公共机构全覆盖,对净化权力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效果,会越来越好”;中央党校教授也认可,认为巡视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可发现权力运行不规范现象,起到明显反腐作用。(8月18日《深圳卫视》)
如上述新闻和专家所言,巡视成反腐“创新”,成监督制约权力乃至发现腐败“尖兵利器”,此等巡视威力,值得肯定与期待。但与此同时,常规律法反腐惩戒也应该受到关注。毕竟,目前的巡视制度仍是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且,中纪委主导的一轮轮下地方的巡视,对公众而言,对一般意义上法律反腐而言,仍属上级对下级的“内部监督”。
所以,从长效和常规性来看,反腐倡廉主要依靠的还必须是党内党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乃至所有公共机构、公职人员一视同仁的常规性法律约束和无时无刻无差别的公共监督。权力必须运行在阳光下,运行在公众苛刻的监督目光下。除此,任何无监督的权力都有自利寻租的冲动。
是以,“中纪委:连清水衙门都出现窝案令人拍案惊奇”这条消息,让人很感兴趣。原文说“从信访举报线索和巡视发现问题可看出,不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易腐败,就连以往“清水衙门”都出现窝案,令人拍案惊奇!”(8月18日中纪委网站)
如果不是看到近来,上至副国级政要下至科员小吏,从老虎到苍蝇,连抓带审,络绎不绝,真会以为“清水衙门出窝案令人拍案惊奇”是一句玩笑。因为这和前面两专家巡视反腐观点一样,都是最“低幼”的常识重申。无监督制约,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还需“拍案惊奇”吗?
不久前不就有“原北京动物园副园长被诉贪污1400余万”新闻吗?无土地审批,又无人事任免,只跟动物打交道,这算标准“清水衙门”吧,还不是有腐败?且昨日新闻说“武汉一科级单位被查出私开 11个账户收入近10亿”。(8月18日《楚天都市报》)一区发改委下属科级单位,都能坐地敛财近10亿,审计发现也只给“纪律处分”,违法成本似几为零。
这就难怪昨日《新京报》盘点总结“近40个地区试点官员财产公开超半数昙花一现”。若没有真正监督追责惩处震慑,主动脱光接受监督,显然除非圣贤大能,一般人都难有此觉悟吧?对比这条,再看政法大学教授对“官员离任3至5年,仍应进行财产申报”的建议(8月18日《法制晚报》),只能说是太“天真无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