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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熊孩子”割断安全绳反映生死观教育缺失
//www.workercn.cn2014-08-29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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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嫌楼外施工的电钻声太吵,正在8楼屋内看动画片的10岁男孩,一气之下用小刀子将施工者下方的安全绳割断,致使其悬在半空动弹不得,贵阳观山湖消防大队紧急出动后才将人安全救下。面对警方询问,小孩说:“我当时在看《喜羊羊》,外面钻机打墙的声音太吵,我就用刀子把绳子割断了。”(8月28日《贵州都市报》)

  尽管工人没有生命危险,孩子父亲也已道歉赔偿,但有关此事的讨论,却不应止于结果的幸运。试想假如这名工人是单独作业,假如割下绳子的那一刻工人正悬空。事后的我们,还能如此安然看待吗?不以结果的幸运评价此事,才能更好地汲取教训,帮助这名“熊孩子”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

  没有人会否认,这名“熊孩子”对待生命的态度是冷淡的。窗外活生生的人与“熊孩子”眼前的动画片,后者的分量在一个孩子的天平上,竟远超前者。这种极违反常识的反差,不得不令我们思考,究竟该怎样教育一名10岁的儿童敬畏生命?虽然这看上去有违我们一贯的教育方法,但已应是我们的选择。去年重庆,亦曾发生10岁儿童虐待他人生命的案例,所有这些鲜活的事实,都在提醒着向孩子普及生死观的常识,并非超前且不合时宜的行为。

  知名哲学家邓晓芒在有关“中西方生死观比较”的一次讲座中谈到过传统教育畏谈生死。特别是生活中许多人觉得对于年幼的孩子,讲述生死的概念过于残忍。但不让孩子明白这些概念,所带来的后果却可能是惨重的。因为年幼的孩子,未能体会死的准确含义,很难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也很难谈得上对自己生命以及他人生命的珍惜与敬畏。10岁的孩童,已进入小学课堂学习4年,所应学会的绝不仅仅是一些文化知识,更应掌握的是一种人文理念。明确生死概念,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这对他们而言谈不上什么困难。如果硬要强调这种困难,也是师长与家长的责任与义务,资讯发达的年代完全可以用孩子接受的方式,比如通过漫画以及童话故事等载体,让他们知晓这些基本的常理。

  10岁孩子割断工人安全绳,当然不可能如网友所说“追究刑责”,但身为家长以及教育工作者应该从中看到教育的失败。安全绳的另一端,连接的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孩子可以去剪断它,说明此前的教育方法存在严重的漏洞与瑕疵,作为当事人的家长除道歉赔钱外,也应对自身的教育理念有一场明确的检讨。如果一个带有恶意的玩笑未能得到纠正,很难说这个“熊孩子”沿着错误的轨道,不带来更多的恶果。教育是一点一滴的生活积累,唯有不放过这些看似意外的“玩笑”,才可能帮助孩子迎来一个灿烂健康的未来。而这,也应成为更多人的教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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