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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形式设立国家烈士纪念日,实现烈士纪念的制度化,就是为了让所有国民时刻牢记历史,追思英烈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自此,每年9月30日就由日历上的一个普通日子上升为国家烈士纪念日,成为人们缅怀与敬仰英烈的法定日子。
通过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虽然名称各异,但都是为了推动烈士纪念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扩大纪念日的影响,拓展纪念活动的意义。近代的中国历史是一部血泪史,涌现出成千上万的烈士。他们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值得后人恒久地追忆、纪念。
中国人从来就没有遗忘历史,始终铭记着为国捐躯、舍生取义的英烈。长期以来,人们有组织地或是自发地,在清明节、国庆节或其他日子,在文学作品、广播影视中传颂英烈事迹,或到烈士陵园参观瞻仰,或通过网络平台寄托哀思。无论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地方,都是为了表达对先烈们的缅怀之情,传承他们的精神财富。显然,继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公祭日之后,设立国家烈士纪念日,既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也反映了多年来社会各界共同的呼声。
国家不能没有历史,社会不能没有记忆,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无论如何都应当被记忆。以法律形式设立国家烈士纪念日,实现烈士纪念的制度化,就是为了让所有国民时刻牢记历史,追思英烈。这既传递了国家的历史责任和担当,也展现了中国人民铭记历史、珍视和平的愿望。
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虽然今天的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需要知道,国家的真正强大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在改革攻坚期、深水区,更需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需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需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把国家建设好、发展好。国家纪念日的设定,就是为了彰显烈士精神的巨大凝聚力、感召力,构筑强大的国家精神共同体。这有助于唤醒历史记忆,让国人深刻认识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生活幸福的来之不易,对和平发展要倍加珍惜,并切实维护;这同样可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热情,也可以化解分歧、凝聚力量、形成共识,形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
特别是,选择9月30日为国家纪念日,隐喻了深刻的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这一天是1949年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的日子,也是每年国庆节的前一天,既表达了“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也明示了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当人们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时,每个人的心里也都会树立一座精神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