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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片面,夸张、色情,窥私、炫奇,戏剧、煽情……在制造“悬疑新闻”的工艺流程中,标题党往往“功不可没”。置身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标题党”们于互联网海洋中布下浅滩暗礁,让人一不留神就会搁浅,真可谓防不胜防。
细究“标题党”现象,其实质乃是网络传播语境下,新闻标题功能的一种退化、异化。“标题党”们为引人关注,凡事都往“星”“腥”“性”上靠,断章取义、耸人听闻,语不惊人死不休,将“悬疑”进行到底,把“惊悚”演绎至极。当一个个炫目的标题惹人尖叫,有人形象地将之总结为“尖叫原理”。然而,媒体从业人员一旦把主要精力放在寻找“尖叫点”上,想方设法激发受众的“点击冲动”,那些最基本的新闻采编规范,最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就在不知不觉中被遗忘殆尽。
题文不符、脱离新闻实际,甚至歪曲事实、故意掩盖真相,既浪费注意力资源,更欺骗受众感情。综观《新闻记者》杂志盘点的2013年十大虚假新闻案例,基本上都闪动着“标题党”推波助澜的身影。“老汉约女网友开房却是儿媳”“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老人菜市场晕倒 178人无视跨过”……类似标题,已经不只是新闻真实性的问题,还极易挑起社会情绪、累积负能量,危害甚深。
日趋激烈的传媒竞争,不是漠视责任的理由;时刻紧逼的生存压力,更不能成为丧失操守的借口。媒体融合时代,媒体尤需自我化解“眼球情结”。因为无论传播技术如何演进,优质的内容资源,永远是新闻媒体的核心竞争力。现在流行讲“互联网思维”,一些人便把这一概念生硬地套在标题制作上,认为博到点击率就意味着一切。需要指明的是,“互联网思维”绝不等同于“标题党”。到网络世界中流击水,的确应该创新思考方式、增强用户意识,但新闻不是一般产品,传播始终与责任相伴,原则底线必须十分清晰。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新闻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在于报道事实,还构成流动的社会文化谱系。从这个角度来看,不管是“悬疑新闻”,还是藏身于“悬疑新闻”的“标题党”,都妨碍了传播公正,误导了公众的价值判断,强化了审丑化、恶俗化心态,可说是对公共生活的精神污染,堪称“全民公敌”。拒绝成为“标题党”,警惕良心陨落,避免社会混乱与人心颠覆,新闻工作者责无旁贷。
从单向传受的冷媒介时代,到互联融通的热媒介时代,互联网深刻改变了生活。然而,网络世界不应成为文明的荒地。对于受众而言,海量信息与有限选择的矛盾固然让人焦虑,新闻失实与注意力浪费的冲撞也总令人无奈,但多闻阙疑、多见阙殆,只要保持冷静、注重学习,保留怀疑、拒绝盲从,就能把握网络时代的生存秘笈。与此同时,每个人也应从我做起,自觉为推进网络文明、净化舆论生态出一份力。
报道过广岛原子弹爆炸后情况的约翰·赫西曾说,“新闻执照的铭文应该是:这里没有一点编造。”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重温这句话,很有必要。以事实为准绳、真实为法则,拒绝“悬疑新闻”、抵制“标题党”,我们摆脱的是低俗和功利,收获的将是信任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