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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用全新的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开通涵盖两级法院的88个庭审直播窗口。今后,广州中院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则上都将进行网络直播。
十八大以来,司法公开全面提速,从重大案件的微博直播、判决书的网上公开到各地庭审直播网的开通,司法与公众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近。虽然此前也有不少地方陆续开通了庭审网络直播平台,但是,案件庭审大多还是“选择性直播”,而广州中院此次提出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则上都将进行网络直播”,一年直播的案件将超过2000件,这种公开力度在全国法院系统是第一家,体现出了广州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以司法公开力促司法公正的决心。
“正义应当实现,并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古老的法谚说出了司法公开的要义。网络庭审直播,为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提供了一个更广阔、更便利的平台。公平正义,不仅事关庭审的被告和原告,也事关公众福祉。以往的法院庭审,因为旁听名额有限,限制多多,让许多人都无法亲临现场,受众有限,而信息技术的进步,消除了庭审公开的技术壁垒和屏障,使得司法公正不仅看得见,还有着“触手可及”的便捷。只要鼠标一点,就可以了解庭审现场的全过程,原告如何陈述,被告如何辩解,法官依据什么做出判决,一目了然。可以说,网络庭审直播,体现出了司法新气象,彰显了司法自信。
从个案要案的“选择性”公开,到“原则上都公开”,并非简单的数量上的改变,而是思路上的全面升级。只有全面公开每一起案件,才能有效地规范司法行为,杜绝司法腐败。当公开成为一种制度,就要求每一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当事人的诉求是什么、证据是什么、法官通过什么来认定等都应当呈现出来,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使得不正当干预没有插手的途径,使得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公众“围观”下没有遁形之所。
同时也倒逼法官提升自身素质,庭审面对的不再是当事人和少数法院工作人员,而是电脑前的千千万万的公众,一旦处理不当,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法官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以更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核查清楚每一个细节,准确适用法律,最大可能减少错案的发生。庭审公开有助于司法去神秘化,对公众来说是很好的普法教育课,有利于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知法才能守法,才能尊重法律、捍卫法律的尊严,知法才能对司法公正起到监督作用,有利于营造司法公正的社会环境。
建设法治中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开透明是首要之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履新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我们强调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并要求各级法院大胆探索推进司法公开的新途径、新形式。庭审网络直播在司法公开上迈出了一大步。期待广州的“原则上都要直播”能够进一步推广,推动司法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