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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车辆乱停乱放,南京夫子庙平江府路新姚家巷口一条不足50米的路段近日竖了97根塑料桩,颜色鲜艳、密度扎眼,不但有煞景区风貌,且路人经过时如同穿梭于“梅花桩”之间,颇为不便。周边群众反映: “治理违停的初衷是好的,但也不能由此带来另一个安全隐患。”(10月26日南京晨报)
南京街头类似的隔离桩不止夫子庙这一处,老城区的很多道路为治理违停,都用过这一招。早在今年1月份,长江路9号街区附近,百米长路段上,就有200根隔离桩设置在非机动车道与路边银行之间的空地上,媒体报道后,被相关部门连夜拆除。另外一种防止机动车上慢车道的隔离桩,则至今仍在不少路段存在着,何时拆除,尚不得知。
车辆违停影响交通,有碍观瞻,固应采取措施治理,但密集的“梅花桩”式隔离,对城市交通和景观的影响恐怕更糟。这种谁都看得出来不妥的方式,之所以还频频出现,源于某些管理部门这样一种思维:一方面一部分公众文明习惯养成有待时间,一方面城市管理又要立竿见影,用上“梅花桩”等办法实不得已。
“梅花桩”不好看,拆了便是,或者改个样子,这不是难事。问题在于,“梅花桩”所代表的城市管理心态在很多地方都存在:防治违停,就架设路桩;防穿马路,就设隔离栏;防止车位被占,就遍地地锁;防止高架桥立柱被“涂鸦”,就拉起铁丝网……面对城市管理中诸多难题,是否只能用堵的方式,“画地为牢”,物理隔断?
城市管理的确需要必要的硬件设施,但不能走向极端,只注重“硬”,忽视了“柔”。此前,广州曾为防止流浪汉露宿立交桥下,而设置了一地三角锥。此种做法其实就是“梅花桩思维”走向过激的体现。应当说,即便某一区域时常发生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不文明现象,管理部门也应该首先想到和尝试优化该地区的管理模式,根据实际情况,找出具体原因,采取人性化疏导措施,要相信只要以人为本,就必定能找出办法。而不是简单粗暴,用想当然的“土办法”,或是“出狠招”。
告别“梅花桩思维”,除了需要改变“一切方便自己”的管理习惯,更重要的就是依法依规治理。就以整治道路停车而言,南京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治理违停的严格法规罚则。无论是禁停黄线、标牌,还是监控探头、交警巡查,本身都已经起到了提醒、劝告、规范的作用,而且这些都具有法定意味。但诸如设置“梅花桩”之类,显然不在其列,且暗含着法律法规“不管用”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少部分人的不文明之举,只有用社会公德来约束,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用文明管理来疏导,而不是用不文明来对付不文明,甚至用“法外措施”来制约不合法。料想夫子庙这段道路上的“梅花桩”很快就将拆除,而某些部门也该趁此机会和“梅花桩思维”彻底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