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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有关部门晒出了对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名个人被查处。不过,有媒体记者采访发现,一些曾显赫一时的“政绩工程”,在被曝光处理或者决策官员落马后,还在继续成为纳税人需要填补的“钱窟窿”,遗留诸多问题。
沸沸扬扬的舆论批评之后,甚至是有关责任人被查处之后,那些体量巨大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却依然摆在那里,继续刺痛着公众的神经。接下来,又该如何处置这些耗费了巨量公共财政的建筑项目?一味闲置,当然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如何合理利用,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相对成型、成熟的规范。
有关方面应该尽快制定出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再利用规定。变现也好,商用也好,用作公共场所也罢,理应当机立断进行处置。即便因为类似工程情形复杂,不好一概而论,也应该制定基本原则,交由各地自行处置,并向社会公开。总之应该物尽其用,而不能任其继续烂尾下去,长期闲置。如果说,此前的糊涂规划、盲目建设已给国家、人民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则现在的避之唯恐不及,同样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败家子”行为。若一味拖下去,损害的还是公共利益,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需要强调的是,旧物再利用,并不意味着认可当初的决策,更不能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只要风头过去、处理完毕,就可以坐下来享用这样的“政绩工程”。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彻底公开,向社会讲清楚这件事情,既不能含糊其辞、遮遮掩掩,也不能为今后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预留想象空间。
应该从法律层面明确相关规定,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而构建起立体的监管、监督网络,彻底杜绝类似行为。比如,以严格的财政制度约束“一把手”权力,实现科学决策;又如,严厉问责相关官员,追究其法律责任。
仅仅一年时间,全国即查处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背后的问题、矛盾,注定不会轻松。而再麻烦也不该袖手旁观,“烂摊子”也是要有人来收拾的。很多时候,收拾烂摊子不仅体现出合理善后、化解危机的高超智慧,更体现出政府的责任与担当。
要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被曝光、叫停之后,相关的善后举措不能叫停。在这个问题上,同样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与智慧。(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