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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在京闭幕。这次会议听取了曹建明检察长作的《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殷切希望。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把肯定化作动力,把希望当作鞭策,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理念引导,把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规范司法行为,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深入开展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继续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开展分类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执行纪律,清除害群之马。
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把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不规范,不仅影响公正司法,也会消弭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排查各个执法办案岗位、环节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坚决整治和有效防范,特别是要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顽症”,开展专项整治和持续治理,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改革取向,把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体系作为治本之举。建立健全科学、系统、严密、管用的制度机制,是检察权规范运行的根本保障。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执法办案规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使规范司法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推进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党中央作出新部署。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公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新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任务来抓,以规范保证公正,以公正实现公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