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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消协介绍,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运营商提供电信运营服务时人为设置障碍,限制选择权。有的运营商规定,2G、3G用户升级为4G业务后,无法再改回2G、3G套餐;而2G服务升级3G后,如要改回2G,也有障碍。(11月19日《新京报》)
套餐只能升不能降或降套餐时存障碍,估计不少手机用户都有过这样的困扰。碍于运营商的强势地位,作为个体的用户在申诉时往往遭遇碰壁,碰了几鼻子灰后,多数用户默默忍受,权当吃了哑巴亏。即便有用户认为那是不忍承受的强势之傲,也只能向中消协等并无执法监督权的社会组织吐吐槽。
按理讲,用户购买电信运营服务套餐,是花钱买商品、买服务,应由作为买方的用户说了算。对于用户降套餐的申请,运营商直接“SAY NO”或人为设置障碍,显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一方面,运营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明明有2G、3G可供挑选,运营商却硬生生将用户逼上“4G一条路”,或在降套餐时设置种种障碍,显然剥夺了作为买方的用户的选择权,此种“强卖”行径涉嫌强制交易,理应用法律手段予以制裁。
另一方面,套餐只升不降或降套餐设障碍,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权益。追根溯源,运营商缘何要冒着被用户“狂喷”的大不韪、甚至是法律制裁的风险,说到底是受利益驱使。众所周知,4G等升级套餐是运营商新的竞争领地,代表着市场的未来,使用4G的用户越多,运营商越有利可图,加上4G套餐本身具有“上网速度快、耗费流量大”的特点,用户缴纳的资费显然较2G、3G更高,网友“手机一夜未关,流走一套房”的调侃,映射了4G流量莫名其妙流失和资费标准过高的问题,狠一点的说法是,运营商简直像在“偷”自己的钱包。
用户有如此糟糕的4G体验,就难怪会提出改回套餐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运营商一句“无法改回”,或是偷偷“设置障碍”,用户自然很受伤。跟其他商品一样,电信套餐服务交易也须遵循“双方合意”原则,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才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运营商推出的套餐只能升不能降,属逆势而为,凸显了其作为强势一方的傲慢,衍生出的电信服务交易自然畸形变味。
其实,此前各种社交软件的普及已经对电信运营商造成了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运营商更应注重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尊重消费者选择合适套餐服务的权利,首要的一点是正视套餐业已存在的问题,清除障碍,为消费者设置退出机制。同时,在业务到期后,运营商可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提前续约,没有续约的默认终止,如此才能留住用户的心。
当然,如果运营商拒不改正,用户可在消协指导下对运营商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再不济,监管部门可动用行政力量进行干预,破解“霸王套餐”的难题。 (唐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