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18年前,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因强奸杀人罪被枪决;9年后,“真凶”赵志红落网。当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两级办案机关内部确认,呼格吉勒图极有可能系冤杀。但又一个9年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终于宣布,“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
“呼格案”有很多标签,但最醒目的标签无疑是三个时间:61天、9年、9年。因为18年前,这个案子只用61天就画了句号。9年后,这个仓促的句号,又因“真凶”的出现,被猛然拉成巨大的问号与叹号。而人们为了问号的答案,又等了9年。
案件是不是冤案暂且待议,但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这早已是一个法律事实。由此,民众才会热议甚至愤怒,因为9年间,太多细节让人读罢如鲠在喉,太多的疑问和不平,在舆论场里积压待解。
首先,就整个案件处理程序来看,它包括拘留、逮捕、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及复核等一系列环节。即便不考虑任何延误因素,通常也至少需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可这个案件为何只用了61天?是什么力量导致了这个结果?
其次,7年前,此案被很多主流媒体做了大篇幅报道。新华社记者曾就此5次写过内参,前不久,央视也做了重点报道。相比于媒体一关注、事情有进展的惯例,这个事件却很反常。所以有人才说,案件推行不下去的原因,人为因素是当年的办案人员如今多身居高位。虽然当地官方称在复查此案的过程中未遇到阻力,但未遇到阻力的原因有很多,这不等于没人想阻拦,也有可能是“正义的力量”更强大。
既然案件有人负责,那么为了打消舆论疑虑,有关部门就应将相关办案人员的信息公布。特别是,有必要让当时的主审法官,在经过司法程序之后,面向公众澄清事实。因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明确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此外,在冤假错案里,等待公正回归的过程如果过于漫长,显然会伤害我国法治的权威。从61天、9年、9年这三个时间对比来看,当地的司法效能是否正常?事实如何,当地司法部门该给出一个专业的说法。
就此,且恕笔者揣测,呼格吉勒图案如果一旦被定性为冤案,那就牵涉到国家赔偿。一来,赔偿需要当地赔偿义务机关赔付,二来还要对责任人进行问责,所以在没有异地办案,自己追查自己,而且没有时效倒逼机制的条件下,案件再审如何能有效能?
如果案件纠错系统失灵,那么无疑是一种“冷暴力”,对呼格父母来说就是一种二次伤害。透过媒体公布的一沓沓火车票,“呼格案”父母的上访路之艰辛可见一斑,但他们坚信会有“包青天”出现,他们甚至不想要国家赔偿,只愿还儿子一个清白,让儿子在地下安息。这对于我国司法体制来说,又何尝不是反思法律纠错机制困境的一种缩影?
无须赘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但是这些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显然损害了当事人的这项最基本权利。“呼格案”是否是冤案,再审后才有定论,但“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不仅将牵系一个国家的未来,而且也将和每一个公民产生不可分割的联系。人们关注“呼格案”,想知道“呼格案”的真相,既是因为案件本身太吊诡,也是对法治中国的一种希冀,再审机关切莫戳伤这种希冀。(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