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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风暴终于来了。1月21日上午,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1月26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看得人是触目惊心。
其实早该管管了,早就听说很多人以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为生,甚至有朋友的朋友,依靠此营生已经在北京买了跃层。从已公开的来看,我们仍对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案、上海21世纪网涉嫌敲诈勒索案等记忆犹新。由“立二拆四”策划的“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等网络事件,让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信以为真,社会上很多年轻人甚至对何为正确的价值观判断都产生了偏差。如此危害性极大的现象背后,我们发现,其隐藏着一条复杂的黑色利益链,直指网站编辑和网络公关公司。
公关公司本着“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理念”,网站编辑利用便利条件为公关公司提供有偿发帖和删帖,至此,一个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恶性循环带逐渐形成,这个循环带里藏污纳垢,极具规模后,产生祸国殃民的恶果。所以我们国家痛下决心要对此领域加以严厉整治。
正进入“大数据”时代的中国互联网,让你我能快速共享信息资源,拥有更高效的工作生活方式。然而,信息泄露、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各种网络乱象也因而此起彼伏。
我们普通老百姓真的很难分辨,在这儿我也梳理一下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具体表现,让大家擦亮双眼。其一种是合法网站乱象丛生,以所谓批评报道为由要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二种是非法网站私自以民间反腐、舆论监督等为由,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个人进行敲诈;第三种是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一些表面看合法注册的公司,背后却干着有偿删帖、蓄意炒作新闻的勾当;最后,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也参与内外勾结,进行网络敲诈等非法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任性”是谁造就的?我觉得是由“内鬼”和“外鬼”共同推就,再加上社会这个染缸的纵容,进而使这一现象变得一发不可收。
“内鬼”,是指网站及论坛等工作人员和管理者。他们为了利益,监守自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管部门和网媒形象。“外鬼”就是指那些唯利是图的公关公司,他们无视社会公序良俗,买通国内各大网站编辑和论坛版主,有偿为客户删除为其带来不利影响的新闻和言论。
好在,国家层面近两年已经开始对这些制造社会“毒瘤”和网络空间“雾霾”的始作俑者展开行动。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有偿删帖界定为违法行为。近一年来,也有数例因此获罪的典型案件宣判。此番,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又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整治固然好,可别一阵风就过去。“内鬼”“外鬼”一起抓的同时,我觉着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互联网公司应强化对员工的管理和约束,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网站员工“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
执法部门、行政部门、互联网公司需要形成合力联合出击,斩断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朵互联网“恶之花”,为网络秩序正本清源,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相关媒体应强化网友的维权意识,鼓励他们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敲诈者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更应切实保障网友权益,依法关停非法网站,推进网络法治化管理。
面对网络双刃剑另一面如此多的诱惑,如果你能顶得住,相信你可以拥抱整个天空,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