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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钱,这也许创下了贪官单笔贪污的“最低”纪录,郑州中院二审认定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庆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据指控,张利用单位负责采购郑州市中小学生练习簿册,并委托印刷厂印作业本特殊身份,每个作业本吃回扣1毛钱,3年吃回扣67万余元;又从小金库中支取100万元存入自己名下的定期存单。
舆论都集中在张庆“1毛钱都贪”的新闻点上,但另一个已经让人有些陌生的词汇——勤工俭学办同样值得关注。我上网查询了一下勤工俭学办,不查不知道,才发现这是一个从地方教育部门到学校都存在的普设机构,而且所拥有的管理权限和公共资源并不少。比如某地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除了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后勤保障等工作外,还要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设备、校园场地等国有资产和劳动实习基地使用情况的检查、管理工作。勤工俭学办相当于各级学校国有资产的管家之一,能量无限啊。
勤工俭学本来所倡导的是学校勤俭办学、为学生提供各类支持,但在教育部门和学校设立这样一个机构,则会产生多重问题。首先,机构运转需要人手,那么就要赋予一定的行政级别、资源和人力配置。比如领导若干名,享受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若干名,也许还需要不少临时工,也要为此划拨相应的财政投入。那么,如此多的投入是否值得?一个勤工俭学办,全国为此究竟养了多少人?勤工俭学的功能能否由学校自主完成?
勤工俭学办绝不仅仅是指导勤工俭学这么简单,也许是为了突出其存在感,又被赋予了其他管理职能。这几乎也是许多所谓主管部门的权力标配。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庆能够从一个笔记本贪污一毛钱,看似金额很小,但全市的教材采购主导权,如果都掌握在勤工俭学办,所谓集腋成裘,能够贪污的数量也自然巨大。一毛钱恰恰暴露出,勤工俭学办可能有着过多不该管的管理权限。
勤工俭学办这样的办公室,当初也许是为了应对某个管理所需临时成立,可一旦设立后,由于种种既得利益羁绊就难以撤销,如以前的馒头办、西瓜办。随着时代发展,其管理与社会所需严重滞后,反而可能会阻碍民众和市场自由,甚至引发利益寻租现象。
一则看似偶然的新闻或者反腐案例,暴露出来的是类似馒头办、勤工俭学办等人们已经淡忘、如今却惊觉还没退出历史舞台的各种“管理办”。勤工俭学需要一堆专设的办公室吗?勤工俭学办究竟给社会发展带来的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些是比张庆贪污“一毛钱”更值得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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