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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首提“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对公平正义理念的进一步延展和深化,更符合推进“四个全面”的新形势
如今谈及公平正义,很多人都会想到那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实,大多数人一生都不会与司法案件沾边,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小到排队取药,大到办厂领证,人们都会“零距离”接触到公平正义问题。公众更希望公平正义像普照的阳光,温暖日常生产生活的大事小事。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的“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代表了一种更值得期待的公平正义观。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大多数人也分享到了改革带来的巨大红利。但不容忽视的是,户籍制度导致的“看人下菜碟”、资源分配失衡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占有不公等,都是滋生人们不满情绪的根源。要实现和谐稳定,就必须纾解民众的“公平焦虑”。
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公平正义。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之说,这一理念的核心就在于对公平正义的推崇。我们不难发现,那些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强烈的民生难点,核心矛盾并非都是投入不足,而是欠缺公平。在不少城市,人们抱怨教育不公,并不是说有多少孩子无学可上,而是针对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医疗领域也有类似问题,除了看病贵看病难,享受医疗资源权利不平等也是人们的“吐槽点”。
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更需要公平正义。在生产领域,一些民营企业仍或多或少地受到歧视,从市场准入,到税费收取,到招人进人,都存有不公之处。这种事实上的不公平遭诟病已久,也是中央领导强调“要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关键原因。为促进公平正义,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生产领域的不平等,还体现在劳动者权益方面。由于社会发展惯性,劳动者实质上仍三六九等之分。同样的劳动付出,因为“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最终待遇可能有天壤之别;至于因为户籍、社保等因素而导致的不公平、不正义,更是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寻常景象。在中央领导人强调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之际,这些不公应通过深化改革给予消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首提“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则是对公平正义理念的进一步延展和深化。这种更加全面的公平正义观,更符合推进“四个全面”的新形势,也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只有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高考改革,进一步取消体制内外各种“双轨制”,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等,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制度和规则,才能让每个人都有更公平的起点、更公平的机会。
在爬坡过坎、闯关夺隘的改革攻坚期,让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普照每一个人,是增加民众获得感,提升公众对改革的认同度和参与度的关键,也是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的关键。牢记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更全面的公平正义观贯穿于生产生活的各项改革中,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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