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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这也是最高司法机关首次就司法公开议题发布中英文双语版本的白皮书。在近2万字的白皮书中,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均有较详细的介绍。
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用“抢眼”来形容法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点也不为过。除最高法院,北京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基本建成了省级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建立与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多年来,中国法学界就“司法公开”与“司法神秘”一直争论不休。支持“司法神秘”论者,往往借助西方几十年前甚至一百多年前的材料来证明法官应“离群索居”,应与媒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殊不知,在当下这个自媒体时代,源于西方的司法神秘主义也在加速消退。法官的权力垄断、知识垄断、信息垄断都被打开了缺口,以“神秘”来强化司法权威的传统路径已然坍塌。
中国的各级法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不得不坚持两手抓:一手以个案公正来加快提升司法公信,一手以信息公开来满足民众在知情权上的需求。尤其是,中国的法院系统还屡受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不当干扰。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也是抵抗外来干扰的不二法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基于这些认识,法院着力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必须承认,这是中国法院系统在司法公开理念转型上的巨大进步。
全国法院系统在司法公开上虽然“蛮拼的”,但这并不表示司法公开就已实现。公开的目的,就是要倒逼司法公正。这是司法公开的首要意义。最高法院虽然为上述四个转变在不断率先垂范,为各级法院提供现实可参照的公开样本,但各级法院,尤其是各基层法院在响应司法公开上仍然参差有别。
根据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最高法院受理并直接审理的个案,并不多。也因此,我们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经常看到的,主要是司法文件的发布或司法政策的宣讲,即便最高法院也发布过案例,这些案例的来源仍主要是基层法院。
正因为基层法院承载着绝大多数的案件裁判工作,民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主要也落在基层法院。近年来引发众声喧哗的司法舆论危机事件,基本都发生在基层法院。而基层法院的司法公开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仍与该院“一把手”的重视程度最相关。这样的佐证俯首可拾。如最高法院近两年来,力推裁判文书上网。多数法院都能积极响应,主动公开;但也有的法院消极以待,精打细选地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并不是“优秀裁判文书公开”,要监督的,其实正是那些不优秀,甚至很糟糕的裁判文书。
世界是“平”的,司法公开也应该是“平”的。最高法院为司法公开搭建了诸多平台,决心唯有更坚定,进步才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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