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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用法治方式让殡葬行业不再“任性”
王地
//www.workercn.cn2015-04-03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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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临近,一些地区被曝殡葬收费高昂、暴利惊人,百姓抱怨“死不起”。据4月2日《北京晨报》的报道,“死不起”的背后是近年来各地殡葬行业职务犯罪高发,且往往是窝案、串案。例如,在武汉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中,武汉城区的三个殡仪馆中有两个涉案。武昌、汉口两个殡仪馆的多名负责人,均因殡葬用品采购等方面的贪腐落马。此外,还有一些殡仪馆的火化工、运尸工互相勾结,一旦被查也是“一锅端”。

  近几年,殡葬业的高收费现象一直为人所质疑和诟病,而殡葬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更说明这一“鲜为人知”领域值得反思。从这些落马官员身上我们发现,殡葬行业流通环节少,成本低,行业价格管理缺乏合理标准,殡葬服务单位领导可随意抬价,索要好处。殡葬业“一把手”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为贪腐提供了重要温床。而主管部门失职渎职,甚至同流合污,价格监管、审计等部门缺乏有效监督,更加导致殡葬业乱象丛生。

  提及殡葬管理,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一些地区殡仪馆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甚至作为管理执法部门的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与殡仪馆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者本身就是经营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行业潜规则不盛行才怪。

  民政部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实现殡葬服务经营和管理监督的公开、公正。但从目前的力度和措施看,改革效果并不显著,说白了就是行业垄断现象还很严重。尽管从一些文件上,殡葬业已作出打破垄断的姿态,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但实际上,进入殡葬业的行政审批大权仍紧紧握在民政部门手中。比如《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上述殡葬服务业务。”

  由此可见,殡葬行业若想打破垄断局面,阻力非常大。而垄断经营带来的后果,必然是腐败蔓延。要想从根儿上遏制,首要就是全国一盘棋,彻底破除殡葬业垄断经营,简政放权、规范管理的同时,全面引入市场和竞争,引进民营资本,让“民”字号与“国”字号同台竞争,优胜劣汰。另外要加强监督监管,严肃问责。物价部门和审计部门积极介入殡葬服务公司,对其价格与成本进行核价,对收入的去向进行审计与监督。社会组织要适时介入,督促相关部门将明细向社会全程公开,媒体和公众要敢于质疑揭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从国家层面,必须加强立法规范。目前殡葬业可依照的只有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但该条例立法层级不高,且仅对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建议尽快出台《殡葬法》,彻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破殡葬行业垄断,减少和消除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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