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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标”不足以自行。电梯安全属于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千万马虎不得
20日,国家标准委正式对外发布我国首份判断电梯主要部件是否应当报废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列出了6项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可依此判定报废与否,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
电梯不断上演“惊悸时刻”——近日,29岁的阮先生和同事一起去卡拉OK厅唱歌,不想商场装修,卡拉OK厅关了门。几人等电梯下楼时,见电梯没来,阮先生就踹了电梯门几脚,结果电梯门突然被踹开了,阮先生则坠落电梯井,不幸身亡。20日上午,张家港一家医院电梯出现故障,在上升过程中突然下降至一楼,困住12人。社会进入“高大上”时代,电梯成为不折不扣的生活必需品,可也时常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危险甚至是伤害。
电梯国标的诞生,无疑具备淘汰功能。电梯的使用价值至上,安全性能第一。墨菲定律适用于电梯安全,它是安全管理领域的一条铁律,是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长鸣警钟。然而,由于长期缺失国标,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对于一些潜伏的隐患,不能科学判断,很容易让其长期潜伏,量的积累导致“变质”,这也是比较频繁出现电梯故障的原因之一。电梯国标给出报废技术条件,就是指明方向,可以从技术层面第一时间清除安全隐患。
徒“标”不足以自行。电梯安全属于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千万马虎不得。现如今,国标有了,切忌徒具其“标”,还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完全依赖责任单位的自觉与自律,因为长期形成的侥幸心理仍会作祟,更何况有些安全问题潜伏很深。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进行经常性的检修与维护。国标不能沦为“纸老虎”,必须让其“长牙齿”,这既是对公众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责任单位的责任强化。
■我来打酱油
@塞外东风:家用电器超过使用年限,会有安全隐患,电梯也一样,因为成本高,所以报废一直是个传说。在我国,电梯的历史还不算悠久,所以年久失修的问题近几年才凸现,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多,因此这个条例的出台可谓及时雨,为电梯安全运行加了一道护身符。
@justicelaw:电梯是高层建筑的“良心”。既需要国家安全标准的体系护栏,更不能缺少对特种设备的制度维护。安检、质检等部门应从生命高度认领责任,织密电梯安全网络,并通过联合执法兑现和提高国家标准的刚性系数,倒逼电梯使用业主和厂商自觉遵守报废程序,共同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csfy1232012:早就该出台电梯方面的相关标准了,这几年电梯事故伤人的新闻不少,给老百姓带来很多困扰,由于相关领域“有法可依”的缺失,一旦发生事故,也让我们看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令人莫衷一是的现象。由于电梯是个组合体,一些零件报废了作更新,一些还没问题可以接着用,这样既保证了安全又不浪费,很好。
@胜平王大头:这个标准并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缺乏对电梯报废的强制力,难以改变我国电梯事故频发的现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规范电梯的维保、年检以及报废的强制性标准,让电梯管理尽快走上常态化、正规化的轨道。
@老吕飞刀:说真的,发布《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这固然是件好事,但真正的关键点是措施和实施,比如说一家小区物业或某家商场,知道电梯的主要部件已近报废,可为了节省成本,听之任之,仍在超限使用,结果最终出了事,如何问责?所以说,电梯在册跟踪和监管才是最为重要,千万别等出了事故,再呼天喊地,损人又损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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