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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传承真善美。网络社会不是虚拟空间,加强治理也需滋养人心、凝聚力量。今年以来,由国家网信办指导,光明网与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联合开展的“网络中国节”,以传统节日为主线,通过一系列网络文化产品,吸引网友广泛参与,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在很快带来“围观效应”的基础上,已然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参与热点。
人人是网民,人人应是好网民。“互联网+文化”的品牌宣传和教育,使文明上网蔚然成风,更促“依法治网”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信条。事实上,早在去年10月,中央网信办就审时度势地提出,“依法治网”要引导网民尊法守法,那么,以“互联网+文化”来助推“中国好网民”建设,无疑是种十分完美的“合拍”之作。
当前眼下,关于“中国好网民”的对照标准,人们已不再陌生。这便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做到“四有”上网与用网:一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二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三要有守法的行为习惯;四要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培育具有“四有”意识的“中国好网民”,重点则要做好“从教育入手、从娃娃抓起、从自身做起和全社会参与”的四方面工作。而引导和聚合这种“四有”意识的强大粘合力在哪里,我以为“互联网+文化”的吸引和抱团,绝对不可低估,甚至无可限量。
上网是一种行为体现,但却更是一种文化的熏陶和引聚。我们常能看到,一些人在现实社会中相对守法,但是上网之后,却会显得法治意识较低。也正缘于这种网上网下的截然表现,警醒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我们不能形成一个守法的现实社会和不守法的网络空间,而要把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法治化统一起来”。
喜见“互联网+文化”的向善凝聚力,引导好风尚、传播正能量的积极作用,已经迎风而生、逐浪而起。譬如,“网络中国节”端午主题活动;以“思人•思家•思国”为主线的“网络中国节”中秋主题活动;再譬如“2015中国好网民”网络大讲堂、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等的诸多活动,接地气、入人心,凸显文化魅力,培育崇德向善,卓有成效地推动着网络空间的不断清朗与明媚!
所以,重视和抓好“互联网+文化”工作,既是引聚“中国好网民”之需,同样也是做强“文化粘合力”之本。这种“软实力”越是根植网络、深入人心,那么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法治同步,就越会呈现令人欢欣鼓舞的美好局面。(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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