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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非完人 领导干部有监督
丁永勋
//www.workercn.cn2015-09-29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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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日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对普通公众来说,纪委工作最吸引眼球的内容,无疑是反腐败和个案调查情况,尤其是较高级别领导干部落马的消息。但这只是纪委工作的冰山一角,是“极极少数”,不能因此忽视了更重要的日常监督教育工作。某种程度上说,后者才是纪检部门的“主业”,立案调查、移送司法,只是监督执纪的极少数情况。

  纪律是针对全体党员的,并不是只管个别严重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执纪手段不仅是立案调查、撤职查办,还包括日常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这些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这样的工作不太受舆论关注,但却非常重要,能够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是对党员干部真正的爱护。

  从那些广为人知的腐败个案中,可以总结出一个共同“规律”:一些领导干部落马前毫无瑕疵,落马后又被查出浑身是病。前一天还一身正气,后一天就原形毕露。这种由“好同志”突变“阶下囚”的状况,多是不重视日常监督,忽视党纪约束造成的。

  反腐执纪的“四种形态”,体现对纪检监督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党员干部不是完人,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会犯各种大大小小的错误;但党员干部是有监督的,国法之外,还有更严的党纪规矩管着;犯了错误,有相应的纪律处分等着,有各级纪检部门盯着。纪律监督只有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才能防微杜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环境。

  实际上,纪委部门在坚定反腐的同时,也在加强对日常监督执纪的舆论引导。很多人可能注意到,在通报重大要案的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媒体也加大了对作风问题和违纪典型的通报力度,一批基层违纪案例和“芝麻官”上了曝光台,让公众更全面了解纪委的工作内容,也传递出全面从严治党和坚决反腐的决心。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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