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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越来越希望居住的城市更加方便宜居。此次全省城市工作会议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校正城市发展行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通过建设宜居城市,切实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然而愈来愈多的城市之“痛”,让人们屡屡感叹“伤不起”:交通拥堵,出行不便,厕所难找,停车不便……有的住宅建起来了但水电暖不配套,居民住进来了但没有地方看病、上学。为彻底解决这些困扰群众的难题,“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通过深化城市综合改革,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实现城市宜居宜业。
建设宜居城市,核心是以人为本。“住有所居”是进城群众的最大梦想。各地要继续完善差别化落户政策,加快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通道,多渠道支持有意愿农民进城购房。要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快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只有全体居民公平地享有城市公共资源,才能使新增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使新老市民共同享有和谐友好的城市环境。
建设宜居城市,要加强生态建设,美化人居环境。雾霾锁城、河流污染、“逢雨必涝”的城市,无论如何都和“宜居”沾不上边。反之,宜居的城市不仅要有风格协调的建筑,更要有如诗如画的风光。我省将继续推进传统产业“退城入区”,疏解城市功能。树立“重新自然化”的理念,通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扩大城市绿地,今年全省城镇绿地率要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同时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绿化带和湖泊、湿地,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
建设宜居城市,要加强文化建设,保有文化内涵。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独特印记,也是城镇竞争力的重要资源。陕西充满历史文化和现代气息,这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利条件。此次全省城镇工作会议要求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和建筑,传承好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让我们的城市既有高度更有厚度,让群众在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同时,更记得住乡愁。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不同于传统城市建设,建设宜居城市需从细处入手,细化标准,做细服务。能否让群众吃得放心、行得顺畅、住得惬意、病得无惧、老得无忧,已成为我省评判城镇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各地要以此为参照,做实做细。只有坚持好人民城市为人民,才能让群众在城镇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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