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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历史的河边走……
彭小瑜
//www.workercn.cn2016-10-09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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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就是辛亥革命105周年纪念。当我们现在回头看民国的历史,我们的视角和印象既得益于今天的价值观和社会风气,也因此受到局限。这是我最近在读《独秀文存》时的最大感慨。该书出版于1922年,所收文字大多曾经发表在陈独秀1915年创办的《新青年》杂志上,反映了他在那个时期的思想和观点。

  陈独秀对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现代政治的贡献众人皆知,毋庸多言。我想关注的,是他的著述所反映出来的民国社会景象,以及他的评论和反思。他在1919年4月的一篇文章里说,北京人口共有男女93万余人,其中“纯粹没有职业的贫民,占十分之一”,洋车夫有4万多人,“公娼私娼,总也在”1万人以上。在同年6月1日发表的文章里,他写到“北京十大特色”,其中之一就是,“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六十几岁的老头子,都上街拉车,警察不干预”。

  此时的陈独秀逐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是在1920年5月发表的《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里面,他并没有完全排斥私有经济。他一方面提出要“由个人的工业主义进步到社会的工业主义”,同时也提倡工人入股私有企业的制度,认为这个办法“可以使个人社会间利益两全”。他并不排斥在私有制的情况下争取工人待遇的改良。尽管对资本的合作抱悲观的态度,他还是赞成推动工人教育,并提出减少工作时间和增加工资,让工人有余暇和经济能力来读书和提高文化。

  关于湖南女工的这篇文章有很长的附录,即长沙上海各报为讨论这些工人的待遇所刊登的多达15篇的文稿。上海厚生纱厂到湖南招女工,打出的旗号是照顾湖南妇女:“念湘省叠经兵事,生计艰难,妇女尤甚,故让出一部分工额,招募湘省女工一批来申试用”。一些湘籍人士对这些工人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认为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工资8元(伙食费占去一半以上)是十分苛刻的待遇。由这些讨论中还可以看出,这些女工三年内不得辞工,要一周工作6天,做一周白班,然后做一周夜班,夜班也是每天12小时。如果工人因病不上班,则按日扣薪。批评者的质疑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为何不能采用正在成为“世界公例”的8小时工作制,二是女工因其生理特点是否不适合长期夜班和长达12小时的车间劳作。

  一省的文化人士对本省女工在外地的福利如此热切追问的文字,让我们今天读起来有了“民国”的感觉。这种乡土情怀现在不多见了。在社会主义意识远未普及的1920年,资本家一方在这番讨论中的辩解也是锋芒毕露的。该厂总经理穆藕初留美6年后回国兴办实业,其理念是:中国人口众多,工业衰微,资本处境艰难,国民知识和能力幼稚,文人学者照搬西方8小时工作制和不切实际地要求改善劳工状况,形同毁坏本国工业,“予不禁为祖国实业前途悲也”。他甚至说,国外企业环境也有污秽不堪的,而我国人民“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何以救之,在乎使有生业而已;工作即使不尽合卫生,不较诸穷无所归之为愈乎”。穆总经理这位留美学生的意思是,穷人有工做就不错了,还穷讲究什么劳动条件和待遇!他确实把华尔街的冷漠和势利学到手了。

  近些年追捧民国文化乃至民国一切的文化人,即所谓“民国粉”,往往对当时的这类社会问题缺乏关注的热情,往往借助谈论悠闲生活和高尚学问,譬如写写林徽因和她身边的大学教授们,或者借助其它优雅话题,来粉饰那个时代,把它遮掩在温情脉脉的朦胧背后。

  陈独秀的儿子陈延年、陈乔年为中共早期的优秀干部,均在四一二事变后被国民党杀害。任建树先生在他的陈独秀传记里面引用濮清泉的回忆,描写了西安事变之后,独秀先生在狱中的心情:“简直像儿童过年那样高兴,他托人打了点酒,买了点菜,对我和罗世潘说:我生平滴酒不喝,今天为了国仇家恨,我要痛饮一杯。他先斟满一杯酒,高举齐眉说,大革命以来,为共产主义而牺牲的烈士,请受奠一杯。你们的深仇大恨有人报了!于是他把酒奠酹地上。他斟了第二杯,呜咽起来说,延年啊乔年,为父的为你俩酹此一杯!接着他老泪纵横,痛哭失声。”

  这也是我们应该记住的民国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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