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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再将个人的低素质暴露在公众中,这样的行为不仅有损个人形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自从共享单车推出以来,引爆了各种关于国民素质和城市管理的话题。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将共享单车玩出了新高度,想办法让“共享”变为“私享”。近日,一款“共享单车儿童座椅”在淘宝网热销,不少购买的消费者在产品评论中称,有了这款座椅之后,就可以开始骑车“遛娃”了。
现在有人说,共享单车成了国民素质的照妖镜。且看此次“共享单车儿童座椅”事件,照妖镜照出了些什么问题。
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照出了一些家长的无规则意识。从单车用户与共享平台达成的用户协议来看,基本上都共同约定有“单车应为单人骑乘”的相关条款。在现有规则已经禁止骑车载人,并且也没有载人装置的情况下,一些用户私自加装固件,是对规则的藐视和违背。从法律上看,用户在共享单车平台方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的前提下,违反用户协议,如发生安全事故,并因此造成损失时,应自行承担责任。
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照出了一些家长的无安全意识。据媒体报道,淘宝网上售卖的共享单车儿童座椅,基本上都是没有合格证、说明书和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用户私自购买安装更是让人不放心。而且共享单车本身就是设计给一个人用的,长期过度负重轮毂容易损坏,很不安全。这些原本是常识的安全守则,到了只顾骑车“遛娃”的人这里,就抛到脑后了。
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还照出了一些家长的无法律意识。关于自行车骑车带人的管理,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各地执行的标准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深圳规定,明确禁止自行单车载人载物,违者处200元罚款。在法律已经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是完全无视交通法规。
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也照出了相关网络购物平台对“三无产品”的监管缺失,以及共享单车公司在管理上的不足。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严禁商家及平台销售“三无产品”,否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电商平台更须进一步加强监管,对于违法商家,要依法依规及时清查处理。同时,共享单车企业也应重新设计规则,增强其公共属性,增加对于规则和安全的投入及宣传,肩负起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现象,照出了形形色色的问题。笔者呼吁那些将“共享”单车当“私享”单车一样任意胡来的人们,请不要再将个人的低素质暴露在公众中,这样的行为不仅有损个人形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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