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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评价改革应破除“唯论文论”
熊丙奇
//www.workercn.cn2017-09-18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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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在校师生在相关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办法》推出后,引发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

  浙大此举扩大了学术期刊论文的认定范围,把以前没有纳入学术期刊论文认定的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文,也纳入核心期刊论文,根据其传播情况进行认定,被舆论认为是与时俱进的评价进步。而长期以来学术评价中的“唯论文论”,已经导致一些高校师生学术研究急功近利,并催生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高校学术评价更应该淡化论文评价,针对师生学术研究成果本身,进行学术同行评价。

  论文是学术研究成果的展示与传播,但重视论文和重视论文发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重视论文,对于研究者来说,把关注点用在撰写高质量的论文上,对于管理和评价者来说,是重视论文本身的原创价值。重视论文发表,对于研究者来说,主要是把精力用在怎样发表论文上,对于管理和评价者来说,则是重视论文是否发表以及发表在什么期刊上。我国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主要重视论文发表,而非论文本身的价值和贡献。表现在考核和职称评审中,有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只看发表了多少论文、论文发表在哪些期刊上,而不大关心论文本身有多少创新价值,其结果是,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买卖论文交易和学术论文造假、抄袭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把相关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纳入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认定范围,对媒体和“两微一端”的传播影响力是一种肯定,有利于论文评价多元化。严格说来,这仍然是重视发表论文评价思维的延续,从浙大颁布的规定看,主要还是对发表文章进行数量化评价。比如,按照评价办法,“重大网络传播”指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上述网络媒体刊发、转载,其中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

  虽然阅读量、转载量是评价一篇文章的指标之一,但很多真正有价值的严肃文章,点击率、转发率并不高,以阅读量、转载量来评价作品,一方面可能导致为博眼球、赚点击率的炒作,另一方面则可能出现“刷阅读量”的弄虚作假。近年来高校在评选优秀教师时,有的也搞网络投票,可是大多演变为朋友圈请朋友投票、刷票,有多少网络投票反映的是真实评价?

  对师生网络发文当然要重视,但较之将网络发文纳入传统的论文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扭转“唯论文论”,从重视论文发表转为依据学术原则和学术标准,重视论文本身。重视论文发表的评价,是行政主导的学术外在成果评价,是由行政部门确定“论文指标”,要求论文发表在哪些刊物上才认可;而重视论文本身价值的评价,是学术同行评价,即便有的论文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发表,或者只是发表在不起眼的期刊上,但只要其具有原创价值,照样会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世界学术史上,有的诺贝尔奖的获奖成果只发表在普通期刊上,有的甚至只是会议论文。如,日本科学家田中耕一获得2002年诺贝尔化学奖的那项成果,就发表在一次关于分子质量测定的会议上,此外田中很少发表论文,仅有的几篇都只是发表在普通的杂志和会议上。

  淡化论文发表评价,摆脱“唯论文论”,应当是我国学术评价改革的方向。这需要高校建立学术共同体,实施学术同行评价。从改革的角度看,浙大扩大学术期刊论文认定范围,的确是不小的进步,如果能够淡化直至取消核心期刊评价体系,关注所有学者的原创贡献,那将是更大的评价改革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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