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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假账、阴阳评估报告、侵占职工住房526套……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5人侵吞国有资产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其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的乾坤大挪移手法浮出水面。无独有偶,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贪腐案日前开审,他涉嫌打着国企改制的幌子私设公司偷偷转移国有资产,捏造债务让自己掌管的国企向自己控制的私企“还钱”,总共近4亿元的涉案金额创下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的最高纪录。
安明明、张新华等“国企掌门”贪腐案曝光,为防范国企腐败敲响了警钟。这些年,一些国企“穷庙穷和尚”,却产生了不少“富方丈”,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往往是这些“富方丈”浑水摸鱼的契机。而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松懈、财务运作混乱,也给贪腐者在客观上创造了可乘之机。一些企业负责人借改制之机侵吞、挪用、私分国有资产,自卖自买、贱卖贱买,通过乾坤大挪移的手法疯狂蚕食企业、挖空企业的现象令人发指。
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已经开启,混合所有制成为不少地方推动改革的抓手和突破点。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6个省份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所有改革方案的“标配”。这意味着国企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因此,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尤其要提防贪腐者“浑水摸鱼”窃取国有资产、中饱私囊,防范改革中出现新一轮国有资产流失。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强化顶层设计,扎好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篱笆”,预防和严厉惩治腐败。应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应完善国有资产转让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加强评估监管,实现阳光化、透明化操作,可以考虑引入责任终身追究制,给所有相关责任人戴上“紧箍”;不应搞“盆景”和政策“洼地”,不搞“一哄而上”、不“一刀切”,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不越过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在能源、矿产等重要战略性资源产业,更要强化监管。
国有资产是人民共有的财富,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既是人民赋予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部门应当好看门人,决不能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某些人浑水摸鱼的池塘。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