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图说:智盗亦为盗
//www.workercn.cn2014-09-1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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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某科技公司老总赵春峰,利用木马侵入某单位电脑获取个人信息,以掌握贪污受贿证据为由敲诈勒索,并冒充他人身份诈骗。9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认定赵春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他人隐私的方式勒索钱款,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亦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赵春峰有期徒刑4年。
赵春峰利用“技术”优势实施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是罪有应得。该案警示人们:一方面随着智力犯罪的增多,有关方面一定要注意信息保密,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维护,不能让犯罪分子轻易得手;另一方面相关人士也应反思让罪犯得逞的原因。如果被窃密的单位不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敲诈能够成功吗?如果发现犯罪行为后及时报警,诈骗还有机会吗?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