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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院为老赖设‘羞辱墙’:公开个人信息”,这是1月25日刊登在参考消息网上的一则新闻,“由于拖欠欠款,中国一家法院在公共广场上曝光了50名个人和4家企业法人的名字和他们所犯过错,用了一种现代公开羞辱的方式。”
对于老赖,特别是那些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到了岁末年终有家不能回的老赖,可谓人人得以口诛笔伐。因此,网友跟帖,对此举纷纷“点赞”。
把老赖们的信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这些人不讲信誉,从此在大众面前抬不起头。没有人敢跟他做生意,没有银行敢给他贷款,没有企业请他做工程,让他们寸步难行,确实让人解气。况且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原本就是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所谓的“隐私”。然而,笔者还是认为,羞辱并不是治老赖的好办法。治老赖,最可靠、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靠法律,靠对恶意欠薪的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用人单位应按时给劳动者发工资,众多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2011年将醉酒驾驶和恶意欠薪纳入刑法惩治以后,劳动者的权益,更是多了一层保护。然而,在法律颁布以来,各地对酒驾的检查和执法,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使酒驾现象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对于恶意欠薪,却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据统计,2011年以来,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欠薪案件还在逐年增加。其根本原因,就是刑法对恶意欠薪的行为,并没有发挥其威力。立案难、查处难、执行难,这使一些欠薪案件无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据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案件17.4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039件,但公安机关立案的只有1423件,最后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不足立案数的10%.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少量被刑法追究的案件,不仅没有达到“罚一儆百”的效果,有时甚至不被欠薪者当回事。这使被欠薪的劳动者尽管拿到了判决书,却还只是白纸一张。长沙法院在“羞辱墙”上公布的50名老赖,如果能够按照法院的判决,及时支付欠薪,我相信他们不会登上“羞辱墙”遭受如此“羞辱”,这些恐怕都是“你判你的,我欠我的,你奈我何”式的老赖。难怪网友要问:法律的执行力何在?
我们知道,法律的权威就在于它拥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法律的执行,还要靠“羞辱墙” 才能实现,那这样“羞辱”的不仅是欠薪的老赖,还“羞辱”了法院。这更是暴露了法院强制执行力严重不足的无奈,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到不应有的“羞辱”。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不让老赖面对神圣的法律太“任性”,更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羞辱并不是治老赖的好办法。要让老赖不敢赖,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他们意识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容侵犯:想在法律面前玩花招,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