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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1月29日下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对工会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意见》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突出工会组织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工会各项工作之中,以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相关规定为重要依据,并突出可行性。《实施意见》的制定与出台,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必将对建设法治中国产生积极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中国工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原则,坚持职工为本,坚持和谐发展。这对于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坚持党的领导,能够让我们的工作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法治原则,能够保证我们始终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职工为本,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工会基本职责的体现;坚持和谐发展,则有利于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求,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参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促进法治的完善和落实,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应在工会组织和亿万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要加强源头参与,促进科学立法;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公正执法;加强法治宣传,促进全民守法。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努力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广大工会干部要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掌握法治知识,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加强法治理论研究,依法推进工会组建,依法管理工会事务,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各级工会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法者,治之端也。”建设法治中国,人人有责;建成法治中国,人人受益。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亿万职工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主动作为。蓝图已绘就,再上新征程。让我们不懈奋斗,为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