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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是什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指出,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权益就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和谐稳定。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损害职工权益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劳动关系矛盾多发高发的原因是复杂的,也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但究其直接原因,不外乎两种:其一,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很大一部分劳动关系矛盾,都是由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甚至连底线标准都没有达到所导致。比如,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甚至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没有满足起码的安全生产要求,等等。其二,部分劳动者合理诉求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一些劳动关系矛盾之所以产生,表面上看,企业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标准,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改善程度和收入增长速度,与劳动者付出的辛勤劳动以及企业发展水平没有实现同步发展。比如,有的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劳动者的工资却长期徘徊在仅略微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几年不涨或者涨幅很小。所以,导致当前劳动关系矛盾较多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些职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劳动者没有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是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关系,其根本在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合理分享发展成果。这就要求必须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下力气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合理的利益诉求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充分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
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工作。通过加强劳动关系立法、完善劳动标准、严格监督执法,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这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基本的要求,必须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在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赋予职工权益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让职工与企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不能靠国家行政权力强制,必须由劳动关系双方通过集体协商来解决。这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惯例。只有通过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起企业收入分配共决机制,广大职工分享发展成果,改善经济权益才能更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从长远看,通过集体协商确定企业收入分配及劳动标准,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从而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保持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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