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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读者反映,根据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规定,阅读该阅览室图书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这一规定被读者质疑“有歧视嫌疑”。媒体前往探访,工作人员表示,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古籍等历史文献,减少使用频率。(见4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历史文献是活的化石,讲述着活的历史,见证着活的文化。许多古籍只此一本,十分珍贵,一旦损坏很难补救。如果不好好爱惜,任由其在好奇中被损毁,无异于对历史和文化的亵渎。
古籍不是普通书籍,原件不允许随便借阅很正常,就好比到了故宫,很多珍贵古董也不让碰一样。
古人对于读书十分重视,对于书籍也十分珍惜。苏州有一个过云楼,是清代怡园主人顾文彬收藏文物书画、古董的地方。过云楼以收藏名贵书画著称,顾家一直对家藏善本书籍秘而不宣。换一个角度看,如果珍籍被太多人看到、碰到,也难以一代代保存下来。即便今天技术发达了,古籍的使用和保护依然是一个难题。
但是,古籍的保护不能简单化。比如说看身份,就是一种不可取的态度。按照首图的规定,只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才可以看历史文献——这当中的一个潜台词或许是,学历低的人只是出于好奇,并不是真的出于学习。不可否认,确实有些人看古籍是为了沾一下文化气,但这并非绝对,不到研究生学历就不能热爱历史,潜心钻研吗?而且,也不能保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就一定有着正确的“借阅观”,一定不会做出不雅之举。如此“一刀切”式的“阅读门槛”不仅涉嫌歧视,还可能把真正喜欢历史文献的人关在门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未必真有利于古籍保护。
保护历史文献不能看学历、职称、身份甚至“看脸”,而是应该走心。对图书馆来说,应尽量推动古籍电子化,满足多数人的阅览需求,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一定的阅读人次的限制。具体地讲,阅览古籍需要提出申请,只要申请有理,那就可以借阅——这就是走心,主要看是不是为了学习研究而来。
保护古籍是一门技术活。一方面古籍本身确实需要保护,另一方面读者热情也需要保护,这两者并非不可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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