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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1日起,南航、国航、东航陆续取消机票代理费。所谓机票代理费,即消费者通过机票代理商向航空公司订票后,航空公司会给代理商佣金,一般为机票价格的3%左右。如果代理商完成一定的售票量,还能拿到销售奖励,即“3+X”制度。
一般而言,消费者订票渠道有四:航空公司、第三方网站、机票代理商或旅行社。在互联网并不发达的时期,机票代理商的份额很大,一方面代理商网点较多,还能送票;另一方面代理商能利用佣金返点给出的降价区间,让消费者拿到更便宜的机票。
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上订票、自助取票”,已经成为很多旅客的购票模式,代理商的生存空间和市场份额被压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或第三方网站订票。在这一情况下,航空公司对机票代理商的依赖性大幅度降低。
去年7月1日,国航首先将机票代理费从3%降到2%,同月,南航、海航、东航跟进。到今年2月,各大航空公司的机票代理费进入“1%时间”。一年之内,机票代理费从3%变成0%,机票代理商的痛苦可想而知。乍看上去,卖票不仅不赚钱,自己还要倒贴运营成本。
换言之,在互联网时代,即便没有代理费取消一事,机票代理商的生存早已堪忧。降低到最终取消代理费,只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机票代理商不是没想过自救方式,已经有地方航协理事会通过决议,允许机票代理人按票面价格,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从“代理费”到“服务费”,两字之变,可是天壤之别。因为,代理费是航空公司给代理商的,并未增加消费者的购票成本,而服务费则是代理商直接向消费者收取,增加了消费者的支出。
那么问题来了,且不论收取服务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单说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会为服务费买单吗?机票的数量是有限的,机票代理商的竞争对手包括第三方网站。目前,各大第三方网站,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加收其它费用,消费者自然会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购票方式。除非,收了服务费后,代理商能提供比第三方网站更多的服务,让服务费物有所值。
事实上,取消代理费,并不意味着航空公司对代理商就是“一毛不拔”,航空公司会根据代理商的业绩,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而不是简单依据机票销售额。不可否认的是,代理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项目,需要增加了。
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是往返两个城市,不是往返两个机场。因此,其所需要的服务,并不局限于机票本身。接送机、酒店预订、车辆租赁、旅游咨询,机票代理商可以通过提供多种衍生服务,来完成自身转型。当然,这样的转型绝非小机票代理商所能为,因为即便是在这些与航班相关的领域,也早已有成熟的企业在使用各种APP来运营。
对于航空公司而言,代理商渐次退场,意味着大量的旅客将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诸多订票方式,直接向航空公司订票,工作量骤然增大。对于这点,航空公司做好准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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