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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思清话:断的是轴缺的是法?
金宏伟
//www.workercn.cn2015-08-22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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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不能因自己的过错而获益”!汽车厂商处于绝对的技术优势地位,具有普通人无法达到的证据获取能力,当纠纷双方的举证能力差别悬殊时,应当通过公正的程序规则来实现实质正义。

  近年来,汽车断轴事件频发,而不少因断轴展开维权的车主,却依然艰难地“走在路上”。几年时间里,断轴这个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像传染病一样出现在越来越多的汽车品牌身上。曾有汽车专业人士接受北京交通台《汽车江湖》栏目采访时表示,各厂商之所以尚未对相关车辆予以召回,主要原因是质检部门还没有查明断轴的原因。

  乍听起来,这个理由似乎很有道理。问题没查清楚,厂商当然可以不召回。但笔者忽然想起,某品牌车辆在美国发生刹车故障的时候,美国的政府部门也没有查明汽车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但是该品牌车辆为什么在美国就能被大规模召回了呢?关键就在于法律规定的不同。

  先说举证。汽车有问题,需要车主或者政府花钱去查明原因吗?欧美一些国家的法律告诉我们,不需要。汽车有问题,厂商就要说明问题出在哪里,说不清楚又无法杜绝问题的,那就先别卖了。用法律上的理论来讲,汽车厂商处于绝对的技术优势地位,具有普通人无法达到的证据获取能力,当纠纷双方的举证能力差别悬殊的时候,应当通过公正的程序规则来实现实质正义,在社会利益集团与个体利益保护的价值衡平中更加侧重保护弱者的权益。我们还是以某品牌车在美国发生刹车故障为例——车出现问题,厂商总裁就要接受公开质询,说不清问题在哪里,那就算厂商有错,就得向消费者赔钱。

  接着再说赔偿。大家应该知道,汽车生产厂商在美国稍微出点问题就可能面临高额惩罚性判决。为什么?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公正》一书中讲述的真实案例可以解释。Pinto曾是福特汽车公司推向市场的一款小型车,当时十分受欢迎,但它的油箱设计却有缺陷,很容易爆炸。事实上,确实有不少人因驾驶Pinto而被炸死,还有一些人严重受伤。于是福特公司被告上法院。结果人们发现,福特公司早就知道Pinto的设计问题,福特还专门做过一项成本收益分析,然后发现,Pinto车上每增加一个零件,成本就要增加11美元。如果这么做,总计1250万辆车,共要花费1.37亿美元才能让这款车更安全。不过他们还计算了另一种情况,按照故障发生率,pinto可能最多造成180个人死亡,即便每个死者可分到20万美元赔偿,外加上还有180人受伤,每人赔偿6万美元;再加上公司需要更换约2000辆车,每辆700美元的维修费用,全部费用加起来,仅约4950万美元。如此,根据这份成本收益分析,福特公司最终决定,不为Pinto车的油箱安装保护装置,就等着谁死谁告,再赔钱。福特的这种将生命量化的做法一经披露便在美国引发了轩然大波,最终导致美国立法通过了高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目的就是预防福特公司这样的行为,要让所有的厂商一旦被发现故意隐瞒产品故障就被罚个底儿掉,让它们得不偿失,再不敢做出等着死人的恶行。

  我国当下正在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如果我们的法律同样引入高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相信可以大幅度减少断轴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不时发生断轴事故,却鲜见厂商对相关车辆予以召回。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就是,反正车主无法证明断轴的原因,即便将来有一天政府部门找到原因,相关车辆也早就大卖特卖了,到时再从利润里拿出九牛一毛,赔给那些坚持告状的,最终厂商还是赚得盆满钵满。

  “任何人不能因自己的过错而获益”,这是自罗马法时代就已经确立的一条法律原则。当断轴已经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的时候,如果我们的法律依旧允许汽车厂商优哉游哉地继续销售,同时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让老百姓举证断轴发生的原因,甚至即便将来找到了故障原因也只需赔偿数额有限的一点钱,那么就是在纵容厂商利用自己的冷血和不道德来赚钱。这显然是非正义的。当我们在汽车生产和制造上不断学习和靠近欧美发达国家时,为汽车业立法或许才更是一个需要学习并借鉴先进经验的领域!(作者为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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