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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头路”的出现,实质是一些地方行政效能、行政责任的“断头”,是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断头”。当每一条道路建设的决策程序都有案可查,每一位相关责任人都清晰可见,每一笔资金筹措与使用都公开透明,每一处的失职失误都有可启动的问责追查机制,我们相信,“断头路”会少一些。
上周,本报多路记者在兰州、昆明、成都、北京等地调查“断头路”状况及原因,调查所见令人担忧:从河北通往京津两地的“断头路”总里程达2300公里,北京两条跨区南北主干路“断头”7年,昆明市教场西路延伸到中环路的“断头路”5年未竣工、兰州条条“断头路”背后都有一本“糊涂账”……
“断头路”之痛绝非上述城市所独有。百度搜索可见,各地有关“断头路”的信息多达400多万条,从国道到省道,从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到西部的二三线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道路“断头”现象,有区域间“断头”的,有城市内部“断头”的,真可谓“不分南北东西”。
在各地路网建设不断优化的同时,原本为完善基础设施而开工的道路建设项目半途而“止”,打通“断头”遥遥无期,严重影响百姓出行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探究各地“断头路”的成因,似乎都有种种“客观原因和理由”,如区域间、部门间协调不畅,拆迁安置受阻,项目资金不到位,规划和施工单位各行其政,等等。但在这些“原因和理由”的背后,公众却看不到一份清晰的“责任清单”,找不到究竟谁该为“断头路”负责。
决策有程序、执行有监督、完成有考核、失职有追责,这是基本的行政管理常识。而“断头路”现象反映出的则正是这种常识的“断头”。
不论是区域间的路网建设,还是城市道路的建设,在立项、规划、投建之初,都应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科学严格的论证,何时开工、何时建成投运,都应有清晰的任务书和时间表。同时,作为基础设施的公共道路,大都是依靠政府的投资或融资,如果是动用财政资金,应该有严格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即便是社会募集资金或是银行贷款,也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定规范。但当前的问题是,公众无缘见到政府有关部门修路的任务书和时间表,不知道一条路怎么修、何时会修好。
多数时候是这样,开工时轰轰烈烈,有人出面热热闹闹剪彩,而工程遇到困难时,不见有人出面负责,甚至公众根本不知道该找谁来负责。许多地方的路修到一半,工人散了,没有部门出面解释,没有人告知继续施工的时间。特别是城市道路建设所涉及的资金问题,往往是“一路雾水”,公众不知钱从何来,更不可能知道资金链断在何处。说修就修,说停就停,随意而为,“烂尾路”、“断头路”不时出现。
如此说来,“断头路”的出现,实质是一些地方行政效能、行政责任的“断头”,是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断头”。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致辞时,用“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详细解释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思路,引发社会热烈关注。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政府的“权力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是政府的“负面清单”,那么,“法定责任必须为”就是政府的“责任清单”。
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假如公众总是看不到清晰的“责任清单”,针对权力运行的问责机制总差“最后一公里”,那么,又靠什么来打通各地的“断头路”?
给每一条“断头路”都列出清晰的责任清单,让公众看到任务书、时间表,可谓当务之急。当每一条道路建设的决策程序都有案可查,每一位相关责任人都清晰可见,每一笔资金筹措与使用都公开透明,每一处的失职失误都有可启动的问责追查机制,我们相信,“断头路”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