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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诈骗的高发、多发态势,提高预防能力,创新遏制方式显得非常必要。对于网络诈骗的危害,任何组织、个人都无法置身事外,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只会“方便”犯罪分子,对遏制犯罪有害无利
据《法制日报》2月25日报道,通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其智能化、专业化、组织化手段,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成为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治安突出问题之一。2014年,江苏南通公安机关共抓获通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案成员173名,摧毁犯罪团伙37个,破获通信网络诈骗案件2600起,通过技术手段和银行柜面成功拦截案件929起,避免群众损失5200多万元,有效遏制了通信网络诈骗犯罪态势在当地的蔓延和扩大。
江苏南通公安机关2014年打击网络诈骗案件取得了辉煌成绩,值得肯定。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他们破获的通信网络诈骗案件,无论是涉案人数、案件起数、损失金额,还是波及范围都很突出,但如果将其放在全国范围内考察,也许只是众多类似案件的“冰山一角”。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持续攀升,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发现,不仅人民群众的财产受到了重大损失,而且国家信息安全也受到了重大威胁。
为保护正常的网络通信秩序不受侵犯,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免受损害,各地公安机关全力预防、倾力侦破、强力打击,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细致、产业化布局、企业化管理,反侦查能力强;作案过程集中在网络世界,犯罪主体与客体分离,无传统痕迹物证;犯罪作案手段智能化,不法分子利用任意显号软件等技术手段蒙骗被害人,令人防不胜防;网络诈骗种类增多、花样繁多,资金流转方式科技化、多样化快速化;跨地作案日趋增多,“忽悠”方式日新月异,被骗人员配合不够等等,这些因素给遏制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带来了困难。
理性分析遏制网络诈骗案件遇到的困难,不难发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面,既有公安机关的原因,比如,一些地方对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发展趋势预测不够,技术手段落后,对新型犯罪方式了解不多,打击犯罪准备不足;也有普通民众的原因,比如,一些人抵制“忽悠”的意识淡薄,对网络诈骗的防范能力差,贪图便宜的思想作祟;还有社会环境的原因,比如,一些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警惕性不高,对犯罪的预防没有形成体系。一些运营机构为了经济利益,放松对网络诈骗的监管,让诈骗行为有了可乘之机。等等。
面对网络诈骗的高发、多发态势,提高预防能力,创新遏制方式显得非常必要。对于网络诈骗的危害,任何组织、个人都无法置身事外,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只会“方便”犯罪分子,对遏制犯罪有害无利。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公安机关应总结经验提升侦破能力,优化应对犯罪的方式方法,提高专门人员的技术水平,构建遏制犯罪的网络体系。天上不会掉馅饼。人民群众也应该提高警惕,提升抵制“忽悠”的能力,不要轻信他人的蛊惑,不要贪图小便宜。对于莫名的“好处”要多个心眼,对于相关部门的善意提醒、劝告要少些抵触。社会是一张大网。相关部门对网络犯罪不能无动于衷,发现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发布警示,发现“忽悠”手段应及时阻断。
网络诈骗不会自动消灭,网络“忽悠”不会主动消失。辽宁省大连市警方春节期间打掉一个“400改签退票”电信诈骗团伙就是一个佐证。既然网络诈骗危害无处不在,抵制“忽悠”也应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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