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这个一度位列两会热词排行榜前列的问题,一直处于“清理——反复——再清理——再反复”之中。打好治欠“组合拳”,应不断完善在历年治欠专项行动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同时,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构建起治欠法律体系。
据新华社4月23日报道,人社部4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共查处欠薪违法案件3.21万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211件,共为45.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68.3亿元。2018年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工资类违法案件数、涉及的人数和追发的工资待遇数,同比分别下降39.4%、45.3%和35.8%,实现了“三下降”。
对照近几年相关部门的清欠成绩单,可以说,上述“三下降”的成绩不小,治欠减存量的成效显著。其中,中央严令和政策高压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国家要求央企确保在2019年1月底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限时清零”,国务院国资委的通报显示,截至2019年1月末,中央政府部门和财政部监管的央企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清零。同时,人社部负责人表示,欠薪经责令支付逾期不解决的(单位),将依法从重处罚。符合列入欠薪“黑名单”的,做到应列尽列。目前人社部已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了五批“黑名单”,一些工程建设、制造业、餐饮业、旅游服务等行业企业被列入“黑名单”。重拳之下,治欠收到明显成效。
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几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遏制。但一些地方欠薪现象有所抬头,控制欠薪增量依然不容乐观。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事关一些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自2003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建筑领域为重点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以来,欠薪这个一度位列两会热词排行榜前列的问题,一直处于“清理——反复——再清理——再反复”之中。2016年人社部提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减存量和控增量应齐头并进,形成治欠“组合拳”。
打好治欠“组合拳”,应不断完善在历年治欠专项行动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比如,进一步发挥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局面。对存在欠薪问题的行业企业,通过准入限制和“黑名单”制度,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倒逼欠薪企业尽快还清存量欠薪、不发生增量欠薪;对欠薪问题已经清理完毕的行业企业,通过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中组织开展省级政府治欠保支工作考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等制度,确保不发生增量欠薪。
同时,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构建起治欠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工资发放缺乏硬性规定,工资支付条例迟迟没有出台,弱化了治欠的法律威慑力。一些地方、部门出台的治欠政策滞后。在资强劳弱的现实情况下,需要法律为被欠薪的农民工撑腰,构建起治欠的快捷通道。
打好治欠“组合拳”,职能部门应敢作为,工会组织也要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发挥好工会劳动关系基础数据库的功能,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治欠保支上的应用。
不让农民工年年为欠薪犯愁,减存量、控增量,打好治欠“组合拳”,很重要也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