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的城市、地域之间应该建立怎样的相邻关系?治理大气也好,治水、治土也罢,是互相帮助、补台,还是彼此对抗、拆台?不管是环境治理,还是其他领域的治理,只有合作、协作才能产生1+1>2的力量,而对立则有可能两败俱伤。
据6月16日《新京报》报道,2018年6月至今,河北邯郸永年区通往邢台沙河市的3条道路,先后被沙河市设置了限高、限宽。对此,永年区委回应,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环境污染超标为由,禁止大型载重车辆进入沙河市区,严重影响永年区的大型车辆通行。而沙河市委提出永年区大型货运车辆多存在超载超限、苫盖不严、抛洒遗漏,扬尘情况严重,且请求其对相关路段进行修缮未果,为推进扬尘治理工作才限高、限宽。
一方要求修路,一方要求放行,由此陷入僵局。6月1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员接受采访时称,为推进开发区扬尘治理工作,而采取限高、限宽措施,是错误地将扬尘治理与道路限高挂钩。
此番事件真有必要发展到现在的局面吗?毕竟双方从地理位置上说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就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民法上有相邻关系的概念,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咱俩住邻居,我出门进门必须经过你家,于是你得为我通行提供便利,而我不能因为可以通行就在你家门前为所欲为。这跟两个城市和地域之间的相邻不是一个概念,但道理是相通的。
作为邻居的沙河市和永年区,是怎么演绎“相邻关系”的?沙河市空气污染治理压力大,已经问责了不少人、整治了诸多企业。而“隔壁”总有大货车过来,且扬尘严重,自然要管一管,没想到“邻居”不怎么配合,于是索性来个“禁止通过”。如此,大货车是管住了,但殃及消防车、农用收割机之类也过不去了。如果所有高速公路附近的地方都这么干,全国得有多少“邻居”欲哭无泪?
永年高新建材产业区受地理位置所限,无论是经港口、铁路转运的集装箱车辆,还是公路运输车辆,必须途经沙河市境内。既然得借道“邻居”家,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尽可能不给人家添麻烦?而“邻居”之间如果相互体谅,矛盾也不可能激化。
综观河北省近年来发布的空气质量排名,不难发现,无论永年和沙河,还是邯郸和邢台,都是排名倒数的“难兄难弟”,空气质量差到“不分伯仲”。这样的两个地方难道不应该好好协商一下,怎么一起把空气质量搞上去?怎么一起摘掉“污染严重”的帽子?要知道,大气污染治理是不能自说自话、独善其身的,何况是如此密切和毗邻的地区?
事实上,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是独立成章的。主要的意思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这些重点区域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牵头的地方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同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亦明确,“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协同控制目标,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这说明,联防联控、协同合作治理大气污染,是有制度依据和安排的,也符合治理规律和趋势,可以让防治工作更有效、更持久。因此,两个同样空气质量差又相邻的地方与其对峙、较劲,不如协手合作、共同行动。
透过此番事件,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相邻的城市、地域之间应该建立怎样的相邻关系?治理大气也好,治水、治土也罢,是互相帮助、补台,还是彼此对抗、拆台?
不管是环境治理,还是其他领域的治理,只有合作、协作才能产生1+1>2的力量,而对立则有可能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