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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今年6月起对全省31万余名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8万多人的行政执法资格,占现有持证人员总数的35%。今后,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该省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将换发新型行政执法证件,增加二维码信息,公众用手机一扫就能确认其是否有执法权。
消息传来,最该“喜大普奔”的应当是沿街摆摊叫卖的贩夫走卒。多年来,他们苦“临时工”久矣!此前,诸如“城管打人”、“警察罚款”之类的恶性案件不时发生,引发群情激愤之后,当地处理往往抛出一个“临时工干的”了事。
每每看到这样的处理结果,老百姓不满意,认为有关部门不过是在“丢卒保车”,“金蝉脱壳”;而那些“临时工”也不满意,明明“老子”有错凭啥把“儿子”推上前线?
不排除有些乱作为确实出自“临时工”之手,他们本来也没受过多少法治教育和熏陶嘛!问题的症结在于,是谁把这些“临时工”推上了执法一线?是谁成为街头执法的“权力转包商”?
调查显示,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因执法人员不足,招聘了不少“临时工”、合同工参与行政执法。虽说表面上看起来强化了执法力量,却潜藏着巨大隐患:素质良莠不齐,粗暴简单执法,实际上弱化了执法效果;有些地方财政拨款有限,不得不靠执法罚款养人,于是引发乱收费、乱罚款;因为有“杂粮”可吃,“临时工”数量急剧膨胀,“正式工”人浮于事,更成了恶性循环。前段时间,还有媒体爆出,某地辅警以执法为名轮奸少女的事情,真是“养虎为患”啊!
如今,河北省一下清理了8万多名“临时工”,力度巨大,但不由得让人对这么多“临时工”此前的作为心有余悸。而这只是一个省的情况。
“临时工”都下岗了,街上摆摊的贩夫走卒,是不是从此就海晏河清,天下太平了?或许没那么简单。如果清退“临时工”之后,“正式工”不能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执法素质,有些问题势必“涛声依旧”。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执法队伍里都有些什么人,是懂法的还是不懂法的?是对法律了然于胸的还是一知半解的甚至一窍不通的?是只会用拳脚解决问题的莽夫,还是用头脑处理问题的智者?
某种程度上,这决定了执法者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公众,赢得怎样的口碑。如果说此前,一些执法者已给公众留下了不那么光彩的印象,那么今后,通过执法行为改变这些印象,就是执法者努力的方向。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尤其是那些每天工作在一线的执法人员的素质,他们的一言一行都要纳入法律的框架内。河北省在清理“临时工”之余宣布,今后将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者将被及时清理。政府法制机构每年将组织对持证人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证件不予年检。这样的做法,值得学习和效仿。因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所有执法部门和人员都贡献一份力量。
韩非子说:“国有强弱,无常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我们有理由期待,更多高素质的奉法者用行动净化法治环境,共塑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