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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过假出租车吗?我坐过,还因此吃了亏上了当。
一天晚上,我打车回家,恰好没零钱,下车时便顺手递给司机一张刚从ATM机取来的百元钞票。司机很快转过身来,让我换一张。我想他可能觉得像假币,于是又换给他一张。但他拿去后,再次让我换钱。
我察觉出了异常,马上想到那些“换钱”骗术,于是迅速下车,对司机说:“你的钱才是假的。”见骗局被识破,司机狠踩一脚油门跑了。
我赶紧记下车牌并拨打“110”。让我意外的是,派出所民警询问完情况后问我:“你有证据证明人家骗了你的钱吗?你光说没用,得拿出证据来。否则我们管不了。”我语塞。
《警察法》明确规定,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通过亲身经历,我明白了什么叫“纸上的规定”。
此后,通过网络检索,我发现有相同遭遇的人不少,有的甚至被骗走几百元,且这样的事已出现多年。可惜,大家都如我一样“口说无凭”,于是被骗者一拨又一拨。
遭遇违法之事,却“投告无门”,这让我心中的安全感顿失。
和我一样“缺少安全感”的人很多。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患了神经衰弱,因为她家旁边工地昼夜施工,噪声震天且夜夜开着亮如白昼的照明灯。朋友和其他邻居坚持不懈地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却丝毫没有影响工地的工程进度。除了春节,工地对他们的“打扰”几乎是“全天候、不停歇”。
“不是法律规定夜里不能施工吗?为什么没有人管?”那一阵,朋友像极了祥林嫂。
生活中,又岂止工地扰民没人管?说好的不准向河里排污,可是流着黑水的粗大管子直插河中央;说好的应急车道不得占用,却见各种车天天在上面“熙来攘往”;说好的保护私有财产,高速路上频现被哄抢车主欲哭无泪……
房子的窗户如果破了一扇却没有人及时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这是破窗理论告诉人们的一个规律。恰如法律规定的执行过程,或许今天只是扰民没人管,明天只是有人闯了红灯没挨罚,后天也仅是一个小贩占道无人问,但时间久了,越来越多的人会做出更多、更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事。生活在其中,守规矩的人只能“我心惴惴”。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纽约以脏乱差闻名,环境恶劣、犯罪猖獗,地铁更被视为“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场所”。纽约市交通警察局长布拉顿受到了“破窗理论”的启发,他号召所有交警认真推进有关“生活质量”的法律。虽然地铁站的重大刑案不断增加,他却全力打击逃票。结果发现,每7名逃票者中,就有1名是通缉犯;每20名逃票者中,就有1名携带凶器。从抓逃票开始,地铁站的犯罪率竟然下降,治安大幅好转。他的做法证明,小奸小恶正是暴力犯罪的温床。
我们周围还不至于有可以“无法无天”的场所,但对小奸小恶容忍度高的领域并不鲜见。
有烂窗户的房子谁想住?谁也不想。因此,承担着补窗责任的人就显得特别重要。生活中最重要的“补窗匠”,莫过于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只有他们认真执法,及时惩处各种违法现象,才有可能让违法者忌惮法律的威严,让守法者心里安稳,使“窗户保持完好”。这其中的“破窗户”,包括假出租“出没”、工地扰民,也包括扎堆儿闯红灯和占道卖早点……
一个违法之人会否受到惩罚是破一扇窗户是否有人及时修补的重要节点,这决定着其他窗户破还是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