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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两个车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见7月16日新华社报道)
公车改革是近年来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公车私用、公车违规配置、公车费用过高一直广为诟病。近些年来,各地虽然加大了公车改革,但是成效并不是很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地方改革不彻底,有的地方虽然进行了改革,但费用没有降低。
这次改革一个重要的亮点就是顶层设计。2013年11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重点任务作出原则规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在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这就为各地公车改革指明了方向,减少“摸着石头过河”而带来的改革成本。
此次公车改革还公布了补贴标准。众所周知,公车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制定合理的标准。标准过高会变相提高公务员福利,公众不满。标准过低,也会影响公车改革成效。面对这样的一个难点,《意见》不回避矛盾,主动承担起制定这样一个标准的责任。中央规定了最高标准,这也考虑到各地的不同情况,给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为预防可能出现的“贱卖公车”问题,《方案》规定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为了做到不浪费闲置公共资源,对一时处置不掉的公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同时,对于改革中受影响较大的司机群体,《方案》也给出了人性化的分流办法:不简单推向社会,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
不仅如此,这个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公开了《意见》和《方案》,增加了公车改革的透明度。这一方面反映了在公车改革上的自信,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方便群众监督,让公车改革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
在公车改革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如何避免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问题。现在公车改革有了一个满意的开局,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这更加考验有关部门的智慧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