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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还有设置最低标准的捐款倡议
//www.workercn.cn2014-08-2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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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见8月18日《广州日报》)

  如果将视线放到更远的时间范围内,设置最低捐款标准的募捐活动,实在不是新鲜事。虽然这种现象近年来遭遇诸多质疑,却没有绝迹之象。它们大多都发生在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所谓的“标准”,沿袭的是一种按照行政级别与人头计算的集体捐款范式,已很难说是一种自发自愿的慈善活动,而更像是权力拍板下的摊派——名为倡议与参考标准,但在实际中它很难不异化为被认真落实的执行标准。

  该局对此次募捐不可谓不重视,启动仪式过后,又是向全镇各机关单位、村委、企业发放倡议书,又是通过电视宣传片向该镇的公众播报,还有面向公职人员的“捐款参考标准”,如此一来,募捐活动已经偏离慈善内核。尽管它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紧急资源,但就长期而言,其负面影响却值得警惕。

  首先,它违背了慈善的本意,很难获得真正的支持。其次,这样一种由权威部门发起的设置标准的慈善,往往会加剧社会对于慈善观念的误解。从长期来看,它将影响到社会慈善观念的健康成长和慈善生态的正常发育。因为,一旦慈善可以借助某种权力标准轻易实现,那么从自发自愿出发的健康慈善观念就难于萌发,慈善也就难以真正赢得全社会的参与。

  经历过若干次灾难后的救灾慈善活动的洗礼,乃至社会舆论对于类似强制标准现象的批评,为何还会出现设置最低标准的捐款倡议?

  根本上仍是权力之手伸得太长,无所不包的思维在作祟。这再次说明恪守政府与社会边界的重要。如此官方背景浓厚的募捐,在叩问一些行政部门习惯性的行事方式。就此新闻事件而言,动员社会募捐,先得告诉公众,政府下拨的教育经费不够用吗?募捐的合理性何在?还有,慈善如何真正实现社会化运作?这些,都是这一新闻事件所映照出的权力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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