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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9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原市委书记杨信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这让当地百姓想起之前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并“失联”的女富豪刘迎霞。地级市高官与“最美政协委员”到底有着怎样的利益交集?记者调查发现,杨信在任时,刘迎霞强行收购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案的背后,是个别官员打着改革的幌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这种不履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不仅酿成难解的后患,也留下深刻的教训和警示。
毋庸置疑,国企改革只有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才能维护好包括职工、企业等在内的多方利益。如果一些人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打着改革的幌子,却将改革变成少数人的“盛宴”,那么,注定会使改革走向民意、民生的反面。
刘迎霞收购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就是一个教训——2003年,作为国有控股的赢利企业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被列入改制企业名单,被刘迎霞执掌的私营企业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但记者调查发现,当年的水改无论从决策上,还是具体操作上,都未严格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人为干预、以权代法痕迹明显。
2002年,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刚刚成功改制完毕,公司上下人心振奋,当年赢利1000多万元。但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市里再次提出改革。原来,是哈尔滨翔鹰集团准备投资收购公司全部国有股权。时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杨信批示:“抓紧运作,形成方案”。于是,一系列不正常的事情上演了:按《公司法》股权转让应该开全体股东大会,但因大部分职工股东不同意,市里又挑选个别股东开股东代表大会,形式上通过收购方案;而在招标中,方案八易其稿,最终成了“定向招商”,指定由翔鹰集团来购买,甚至还找了一家企业来“陪玩”。
于法无据成败局,以权代法留后患。很多深刻的教训都在告诫我们,不在法治框架下的企业改革,往往会留下重重遗患,甚至影响公众对改革的支持和信心。
在国企改制拉开帷幕的当下,我们该如何杜绝此类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猫腻呢?
只有把权力关进严密的“笼子”,在改革的事先、事中、事后设定强有力的监管程序,才能避免国有资产被少数人瓜分,杜绝打着改革的幌子却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