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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华社有关一些地方收取各种附加费的报道引发了关注,一些媒体的追踪报道显示,地方收取“附加费”情况普遍,甚至办网吧要缴纳30万元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
有人说,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收费时代”。这费那费,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即使财政部10月31日向社会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很多人恐怕仍搞不清楚具体有多少收费,因为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还有很多地方收费甚至企业收费。另外,很多费用并不是单独收取,而是隐藏于各种价格中,消费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承受着繁杂的“费负”。
即使我们真正搞清楚有多少项收费,也未必清楚这些收费项目有多少有法律依据。比如,在20多种民生资源“附加费”中,有法律依据的只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污水处理费”,其他收费依据都是“红头文件”。在财政部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中,绝大多数收费也是依据各种“红头文件”。
另外,不少收费,公众搞不清楚每年究竟收了多少钱,具体用在何处。以“污水处理费”为例,虽然各地公开了收费标准,但费用具体去向却不透明,有的城市回应称,费用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有的城市称,专款用于管网建设。详细账单,公众看不到。从很多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造成污水横流,审计报告披露污水处理费被挪用于出借、股权投资等情况来看,这些钱并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虽然公民或消费者有必要承担某些缴费的责任和义务,但首要的前提是这些收费于法有据。很多收费是政府性基金,根据《立法法》规定,政府性基金属于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或者授权国务院作决定。
其次各种收费应该有明白账。作为缴费者,对各种费用的收取情况和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糊涂账”无疑给了一些收费单位权力寻租的空间和机会。
尽管近年来已经清理了不少乱收费,但鉴于一些收费仍缺少法律依据,且沦为“糊涂账”、“唐僧肉”的现实,有必要像“打虎拍蝇”、简政放权一样,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来治理和改革,所有收费必须有法律依据。同时,要定期公开相关收费的收支账目。对于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不能指望消费者拒绝缴纳,而应该坚决清理。
对现存的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也应该通过总体改革直接取消部分收费,合并部分收费,通过“费改税”转化部分收费。总之,要让收费项目大大减少,要让收费标准合理、使用透明。希望有关部门系统梳理各种收费项目,看看还有多少附加费是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