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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一些网友赞成此举,认为有必要规范网络用语;也有反对者称,这在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创造性。
笔者认为,规范网络用语很有必要,可以达到净化语言、正本清源的目的。一些网络用语对现代汉语进行肆意的篡改,甚至改变、扭曲了原意,比如,“天生丽质”本是形容女性的身材容貌的,是褒义词,但是到了网络,“天生丽质”却被歪解为“天生有利用价值”。这种做法在网络上非常盛行,庸俗变味的网络词汇层出不穷。
确实,网络语言也是一种文化,那些具有实用性、科学性、代表性用语,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比如“拍砖”(发表不同见解)、“东东”(一切东西)、“伊妹儿”(电子邮件)、“美眉”(妹妹、美女)、“写手”(网络文学的作者)等,在传统媒体频频得以露面,公众并没有拒绝它们。
然而,一些网络用语诸如“晋善晋美”、“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让人如坠云里雾里。还有,“蛋白质”本来是一种营养物质,但在网络上却变成了“笨蛋、白痴加神经质”,简称“蛋白质”。这种恶意篡改对语言文化是一种践踏。
规范媒体文字语言,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前几年,利用谐音做广告曾经风靡一时,如某太阳能热水器的广告是“随心所浴”、 某电视的广告语是“博大晶深”……这类词汇对正在接受知识的青少年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针对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市工商局早在2007年就明确规定,禁止广告语使用谐音,对此类广告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并加大打击力度。
一些网络语言乱花渐欲迷人眼,如果任其泛滥,不仅对汉字和传统文化是一种破坏,也会影响人们的认知,容易误导青少年的学习认知,因此,规范网络用语,是一种正本清源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