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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墙内搭起“讲台”,由服刑人员当“教员”,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到监狱做“学生”接受警示教育——近日,湖北省十堰市70余名重权在握的市直部门“一把手”及其配偶分别走进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监区”体验,聆听落马官员“现身说法”,感受“高墙下”与“铁窗内”的人生落差,领悟“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真谛。(见5月24日《海峡都市报》)
类似的警示教育各地开展了不少,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网友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有点苛责。比如那些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很多是参观者的老领导、老同事、老熟人。看到自己的“前任”带着手铐露脸“上墙”,一市直单位局长表示要以此为戒,“不能栽跟头”。
不过,参观过监狱,体验过牢狱生活,是否就廉洁奉公、不贪不占?未必!参观监狱在不少地方已是常态,但一些参观者仍然贪腐。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一边反腐一边贪腐,在黔东南州任书记时,就对“监狱反腐”教育这一形式特别重视,在当地一所监狱设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亲自揭牌,落马前不久还带人到该基地,听服刑者剖析思想蜕变、走向犯罪的过程。结果呢?
官员参观监狱之际,通常颇受震撼,但这种震撼未必持续很久。就曾有学者直言不讳地说,“将官员带到监狱去、吓唬他们,效果只能持续3天——然后他们就忘了!”这种情况确有可能,参观过后依然欲壑难填,该腐仍然腐。
参观监狱有必要,参观之后呢?有这样一个段子,某地领导讨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还是改善监狱环境”,最终决定改善监狱环境,因为他们不可能再上中小学,却有可能进监狱。段子当然是杜撰,却值得思考,如果官员参观监狱后,收获的竟是如何改善监狱伙食和环境的启发和感想,显然是跑偏。
这说明,体验重要,什么样的体会也重要;参观重要,什么样的观后感更重要。
因此,正如一些专家学者认为的那样,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加强权力监督,加强制度性的建设,强化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规范。此外,对于权力腐败还须进行严厉惩处,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反腐。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需要创新,编织制度篱笆同样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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