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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宁波,有多家医院开始对医生潦草病历进行整治。一些医院还专门制定了门诊初诊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将字迹当作其中一项评分标准,并且考核结果每个季度公开通报。近日,浙江一家医院发出通报,对7位“狂草医生”作出扣发奖金的处罚。(见4月13日《现代快报》)
就医过程中遇到写得像“天书”一样的病历,想必是大多数人的共同遭遇。医生的“书法”为何都是狂草风格?即便医生的字不需要像教师那样达到何等级别,至少应该让人看得懂吧?不得不说,“医生的字”如今几乎成了一个特有名词,专门用来形容那种鬼画符般的书写。而这显然与病历的重要性相悖。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如此重要的病历却动辄写成“天书”,岂非咄咄怪事?
卫生部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早就明确,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看看,对标点都是有要求的,对书写出现错别字,更是明确要求“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如此详尽的规范怎么就成了一纸空文?
有一种说法是医生太忙,看的病人太多,所以难免字迹潦草;还有一种说法是,就是要让一般人看不懂,这样处方才不会流失,创收才能有保证。这些真能成其为理由吗?病历草草了事,看再多病人有什么意义?处方流失了又怎样,处方药又不是满大街都有的卖?
改变医生“狂草”病历的局面,一方面,当然要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严格落实,对不规范的医生及时警醒处罚;另一方面,病历字迹如何,患者最有发言权,医院自查之外不妨给患者搭建一个监督、投诉的平台,这也是保障患者知情权和就医选择权的应有之义。有的地方,病历保留电子版,也是不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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