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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购买安保服务,是借助市场的力量进行社会管理,如果应用得当,倒不失为一种创新。
是“防火墙”还是“导火索”?近日,广州市萝岗区城管局拆违行动中,花56万元向社会购买安保服务一事,引来广泛争议。
城管购买安保服务,有其合理性。曾有城管相关负责人向媒体抱怨,有“正式编制”的城管太少了,而城市又太大,根本管不过来,导致大量协管员、临时工出现。而实际上,管理游商小贩还只是城管职责的很少一部分,类似拆除违章建筑等,虽然不如“猫鼠游戏”来得惹眼,但其难度却不在其下。从这个角度看,向社会购买安保服务,是借助市场的力量进行社会管理,如果应用得当,倒不失为一种创新。
不过,这一模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样不容小视。基于对城管一直以来的“负面印象”,网友和媒体的论证已然相当充分。比如“‘临时工’外又多了一群‘临时工’”“聘请保安无异于‘购买暴力’,容易成为导火索”“拆除违建也需要平等对话与和解,而不是威慑”等等,在当前语境之下,都各有各的道理。这些问题也决定了是否能在城管这个“话题事业”中,进一步用好社会力量。
实际上,在政府购买服务中,都会存在类似的问题。过去,一些公共事业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悄然变革,就曾引来各种问题,至今类似水价、出租车等行业,还是“剪不断、理还乱”。当前,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还集中在养老助残、社区建设、就业培训等方面,相对而言问题较少。当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步伐更快、程度更深、范围更广之后,难免会出现“城管购买安保服务”的争议。
从更大的角度看,城管服务本身,也可以成为政府购买的一个内容。深圳城管外包服务模式,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到今年4月该市10个区已聘请服务外包公司33家,花费超过2亿元。虽然还存在许多争议,但从设立准入门槛到引入社会评估,大方向可谓已经明确。将一些微观的事务交给社会、社区,用市场方式配置城市管理有限的资源,政府的主要精力才能更多地投入到政策研究和强化服务、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上来。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现在看来,虽然有了导向,但政策的支持力度还是不够,不仅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社会公众对此也比较陌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应包括哪些项目?基本模式有哪些?购买的资金从何而来,又该怎样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建章立制。可以说,广州城管买服务引发的讨论,也启示着未来购买社会服务时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