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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平:官员互殴的“土壤“亟待清除
//www.workercn.cn2014-05-13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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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柏乡县纪委对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某与中队长郭某作出免职、调离执法岗位的处分,这2名官员在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时互殴。近些年来,官员之间冲突致伤致死的事件时有发生。是什么导致他们产生冲突乃至大打出手?记者梳理了近年29起官员冲突事件分析,冲突诱因费用报销、公车使用和人事安排(5月12日《潇湘晨报》)。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29起冲突事件多发生在基层,这29起冲突事件中,接近半数(13起)发生在正副职之间。

  这是一组有趣的数据,正职与副职起冲突,表面上看是官员之间语言不和,实质则是裹挟着权力之争。官场上对权力的明争暗斗,历来就有,而发展到互殴的程度则是一种明争。

  大部分时间里,官场暗争多过明斗。其实官员互殴背后存在权力制衡的影子,互殴实质是权力制衡失效的体现。一者,当下,正副官职之间的“含金量”差距较大,一些“久居人下”的官员自然而然地会对那些长期掌握实际权力的正职同僚产生羡慕嫉妒恨,甚至下套诽谤、陷害,官员互殴无不闪现着利益争夺的魅影。

  二者,斗殴之风之所以盛行官场,还在于官员任命升迁的随意性较大。当下虽然政府有较为科学的升迁机制,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所偏差。一些长期实干的基层官员反而比如那些“擅长交际”的官员升得过,久而久之,心中郁结,最终演变成为斗殴。

  三者,对于官员斗殴的处理并未走法律之路,通常是组织内部解决。对此笔者建议应该一分为二地对待。在对斗殴官员进行处理时,我们首先应该探究的是这些官员为什么会挥拳?只要是这两名官员斗殴是因为出于公心,即便一些因为看法不同而老拳相向,我们也应该宽容看待。

  然而,如果官员斗殴是因为私利冲突,那么就不能止于组织内部的处分了,而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官员之间的争执完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诉诸于法律,从而给斗殴官员以警醒。

  总而言之,消除官员斗殴现象,要在权力制衡上做文章。必须建立起公开透明、科学民主的官员升迁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压缩主管官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权力失衡;另一方面,官员手中的公权与民众权益息息相关,中国自古以来存在“以吏为师”的传统民众。对于官员互殴的问题不能不加区分一律内部解决,该走法律途径的一定要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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